阜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低收入群体受益多
记者昨日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其中市区月最低工资由原720元调至930元。
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通常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我省上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1年7月。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10元、900元、800元、750元、720元、680元调整为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6元、9.4元、8.4元、7.8元、7.5元、7.1元调整为13元、11元、10元、9元。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1年调整时的720元上调至930元,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原680元调至86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也进行了调整。其中,我市市区由原7.5元调至10元;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由原7.1元调至9元。
将有大批低收入群体受益
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人拿到手的工资均高于这一标准。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在这一标准的基础上,体现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企业效益等。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大批低收入群体受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各地一直连续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20.2%。而今年以来,全国已经陆续有多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记者 储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