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两男子因打工测试不合格 生怨放火烧毁企业厂房
颍上两男子因打工测试不合格 生怨放火烧毁企业厂房
——成功破获“6.1”放火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阜阳热线讯(郑兰鹏 记者 巩彬 杨文艺)近日,在阜阳警方、颍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水上、八里河派出所民警经过7天时间的艰苦奋战,成功破获“6.1”放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明某、陈某某。6月16日,颍上警方对外公布了案情。
6月1日夜23时许,颍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位于颍上县工业园区的安徽利盟袜业有限公司的纺织车间发生火灾。接警后颍上消防大队、水上派出所当即出警,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紧张扑救,大火被扑灭了,但厂房、原料、设备等遭到严重损坏,损失严重(损失评估尚在进行中)。经现场勘查确定是一起人为放火案件。
由于这是一起涉及当地招商引资企业案件,案发后,颍上警方立即从刑侦、消防、水上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专案侦查,全局相关警种、部门全力配合。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图、副局长黄勇、党委委员吴涛、汪利群亲临现场指导现场勘查,帮助研究分析案情。局长彭图要求参战民警全力攻坚,限期破案。刑侦大队教导员王永安、水上派出所所长柴军带领专案民警迅速开展案件侦破,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调取监控录像,逐渐把目标锁定在两个年轻人身上,两人曾在案发前数分钟内进入车间,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调查:两名嫌疑人对车间内情况熟悉,很可能系该厂员工,或在厂内打过工,同时民警根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重点围绕公司员工展开排查,很快查明6月1日辞职的明某(19岁)、陈某某(18岁)有重大嫌疑,但二人已闻风逃窜。
民警围绕二人开展工作,全方位搜集二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请求市局支援。6月8日夜,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专案组获取准确线索:明某已潜回家中、陈某某在颍上县管仲公园内出现。当日夜11时许,局长彭图坐阵指挥,副局长黄勇、党委委员吴涛、汪利群亲自上阵,兵分两路采取统一行动,一举将明某、陈某某抓获。
在大量证据面前,二个犯罪嫌疑人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明某、陈某某是同学关系,今年5月下旬,二人一起到安徽利盟袜业有限公司打工,在利盟袜业试工期间,由于不认真学习操作技术,平时只顾沉迷于喝酒、上网玩乐,与其一块进厂的工友都被录用,而他俩却因不会操作机器未被录用,没想到他们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却怨企业管理人员要求太严,与管理人员大吵一顿后,怀恨在心,于6月1日上午辞职后。为报复泄愤,1日夜10时40分左右,二人潜入公司,窜至生产车间,用火机点燃袜子的半成品后,逃离现场。
目前,明、陈二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