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4小时 未停车休息扣12分
我省开展整治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统一行动 每日凌晨2~5时关闭ETC通道
合交宣 赵纪彬 马珺 记者 王涛 鲁龙飞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8月15日至17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三天的整治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对客车、旅游包车实行逢车必查,并特别注意对高速ETC通道的管控,每日凌晨2~5时关闭ETC及自动发卡通道,杜绝客车违禁通行隐患的发生。
客车、旅游包车,逢车必查
这次整治的重点路段是京台、连霍、宁洛、沪渝、沪陕等主要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整治的重点车辆为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有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等。
统一行动期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赵强等总队领导及总队机关处室负责人带队的9个督查组将分赴省、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进行督导检查。
据悉,昨日起,合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设置37个临时检查点,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现象。
统一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强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通往景区道路、进出城市主要道路等处的定点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客车、旅游包车实行逢车必查,对大中型货车实行重点抽查。
凌晨2~5时,关闭ETC通道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对凌晨2时至5时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我省高速公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在省际收费道口加强对“临界点”时段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高速公路ETC通道在夜间采取设置限高门架,限制长途客运车辆从ETC通道上高速,人工收费通道对凌晨2时驶入的非接驳运输长途客运车辆采取停止发卡等措施,禁止通行。
根据管辖路段长度和长途客车夜间行驶速度等因素,对凌晨2时前不能到达目的地的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提前在收费道口进行拦查,责令其在收费广场或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期间,驾驶人应将驾驶证、行驶证交由执勤的交警保管,凌晨5时后发还。
两次以上超员,企业将停业
查获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合肥交警部门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将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交警部门提醒,各客运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确保GPS监控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车载GPS设备全部开启、在线,监控发现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得到警告、纠正。
驾驶超4小时未休息,扣12分
在执勤点、高速收费道口,交警部门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中型以上货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执勤交警将重点加强凌晨2时至5时、下午1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对于凌晨2时至5时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将强制落地休息或禁止通行。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一律记扣12分。
后续报道
合淮阜高速车祸 3名责任人被刑拘
星报讯(合交宣 记者 鲁龙飞)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交警部门获悉,8月9日,合淮阜高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0死36伤。目前,已确定3名相关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采取刑事处理。
8月9日凌晨,“沪B67525”大金龙客车经合淮阜高速由南向北行驶,于3时20分左右行驶至长丰县吴山镇附近时,追尾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皖S55940”福田货车,该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0死36伤,酿成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沪B67525大金龙客车所属营运企业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和车辆实际承包人桑某某,没有按照规定对运营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混乱,未尽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沪B67525大金龙客车最终酿成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目前,相关责任人陶某某(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经理)、桑某某(沪B67525客车实际车辆承包人)均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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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通道:高速公路上的ETC通道是指电子不停车收费的专用车道。小车、客车可以通过,计重收费的货车不能通过。 ETC专用车道是给那些装了ETC车载器的车辆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