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涡阳一私立学校教师强奸猥亵学生被判刑
近日,涡阳法院宣判一教师强奸和猥亵其女学生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戴某某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八年六个月。
被害人某甲转校到涡阳县某某私立中学六年级住校学习,被告人戴某某时任涡阳县某某私立中学六年级班主任代数学、体育课程,并兼职该校后勤工作,戴某某利用教师身份教育管理学生的职权,以认“干闺女”名义主动亲近某甲,
2011年12月份,戴某某采取威胁利诱手段对某甲进行亲吻、搂抱、抚摸。2012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戴某某借以管理学生宿舍职权到学校女生宿舍内,采取威胁利诱手段,强行与某甲发生性关系,之后,戴某某利用职权便利与威胁利诱手段,多次在学校教室、宿舍、公园、河边等地方与某甲发生性关系,直至2012年11月9日夜里被某甲母亲发现抓获。
2011年9月份至2012年11月份,被告人戴某某借助任职之便,让其班未成年学生某乙、某丙、某丁、某戊等人认其为“干爸”,后戴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及其干爸身份,分别多次让某乙、某丙、某丁、某戊等人与其独处,戴某某以教育管理学生为由,多次对某乙、某丙、某丁、某戊、邓某某实施搂抱、亲吻等行为,以满足其心理需求。(刘志刚 张振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