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张友仁涉嫌三罪案30日在阜阳开庭
【阜阳热线网讯】6月30日中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安徽检察发布消息称: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张友仁(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利用影响力受贿等三罪一案,今天(30日)下午3点将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将会同阜阳市检察院以#庭审直击#的方式,播报庭审情况。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张友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虚开、虚报发票、违规领取车改补贴等手段,侵吞国有财产共计195万余元。
起诉书显示,张友仁在担任东风机械厂厂长、安徽军工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及所安徽军工集团所属企业的董事长期间,在项目合作、工程招标、土地转让、设备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贿615万余元,其中索贿43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张友仁在离职后,利用自己在担任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时系时任东风机电公司副总经理的吴国宏的领导这一便利条件,通过吴国宏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20万元。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张友仁当庭表示没有异议,自愿认罪。其辩护人则对利用影响力受贿及部分贪污事实的定性持有异议,认为违规收取车改费用不应定性为贪污。
举证、质证阶段,张友仁的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定性有异议,认为张友仁退休后所收取的总计34.4万元的财物,因为双方没有事先约定或者没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套取安徽雷安电子有限公司国有财产89.4万元及所领取的15万元车补费,不应定为贪污。
当天下午17时许,法庭调查刚刚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首先发表公诉意见,认定张友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公诉人指出,张友仁从一名工人成长为一名省属军工企业的董事长,实属不易。自1994年起担任该企业领导的15年间,心生贪欲后如蚁穴溃堤,一发而不可收拾。因其所在行业特殊性、垄断性,外界难以对其予以有效监督,从而助长了他的贪婪。但“勿贪不义,勿试法网”,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受惩处。
张友仁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认为,张退休后收取几笔财物、领取车改补贴及收取财物没为请托人谋取到利益等不应定为受贿;套取的安徽雷安电子有限公司国有财产89.4万元,是集体研究作为投资但没有收回,个人没有获利,也无贪污故意;张的行为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公诉人从法律适用、案件证据等角度对辩护人意见一一进行了答辩,指出所套取的安徽雷安电子有限公司国有财产89.4万元,是转入张友仁私人控股的公司,应为贪污;退休后收取的几笔财物与在职时的受贿行为有连续性,属于“事后受财”;请托人是谁,不影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性。
最后陈述阶段,张友仁告诉法庭,在改革大潮中,没有把持好自己。“我有罪,我也认罪”,检察机关指控的都是事实,也是其主动承认、交代的,自己不再上诉。他请求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判决,并考虑其已过65周岁,身患多种疾病,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予以保外就医。至下午6点左右,此案庭审结束,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市场星报记者 巩彬 杨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