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试点农村校 加紧建食堂
为解决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日前,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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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增加人员工资等费用纳入当地财政
困难地区和学校成为重点照顾对象,从食堂建设项目到各种经费安排,都将获得“特殊支持”。尤其是那些交通不便、没有食堂且规模较小的村小和教学点,“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以及生活习俗特殊的民族地区学校,《通知》强调要在充分听取当地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订有针对性的供餐方案。
针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关”,《通知》要求各地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增加的食堂聘用人员工资、食品配送费用等纳入当地财政,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更不能挤占国家膳食补助。“各地要加强统筹,做好‘加法’,防止产生‘挤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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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学生吃到热饭热菜喝到热汤热饮
“国家试点地区要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届时除少数交通不便的教学点和规模较小的村小外,一般应通过学校食堂向学生供应完整午餐。”在《通知》中,食堂建设将成为广大学校的“必修课”。
按照因地制宜的思路,规模较大的学校应按标准建设学生食堂;规模较小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学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配餐中心,实行集中供餐。
除了“量”的目标,《通知》还对食堂建设的“质”制订规定。比如“要从薄弱环节入手,注重菜窖、饮用水设施等供餐附属设施的建设,购置加热、留样、冷藏、饮用水净化等必要的设备”;“食堂建设要实行项目管理,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质量”;“学校食堂建设方案和设计方案要征询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部门意见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等。
针对冬季寒冷的特点,《通知》要求尽量缩短分餐时间,对加餐食品进行加热,“保证学生吃到热饭热菜、喝到热汤热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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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供餐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屡成社会焦点。涉及到学生营养餐,《通知》强调“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还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比如,“各地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学校和供餐单位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通过安装摄像头等方式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等关键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的监控”等。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省级学生营养办主任(副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的原则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有关情况。”
同时,《通知》还指出“建立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招标确定供餐单位(包括提供蛋、奶等加餐食品的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招标采购、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采购过程要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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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监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为及时了解学生膳食营养摄入、营养状况、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等变化,《通知》要求“尽快建立学生营养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以综合评价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为政策实施绩效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通知》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绩效评估,发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作用,促进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进一步核准学生人数,做到受益人数准确无误。针对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着将营养改善计划等同于“免费午餐”、由国家“全包”等误解,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各地通过宣传,使国家政策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