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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解读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来源:市场星报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黄转红过线停车不算闯红灯

记者 王涛/文 李超钰/图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配套的工作规范也于12月3日正式发布。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123号令的细节部分进行介绍。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红灯违法界定分多种情形;以后驾考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背口诀找标杆再也没用;2013年1月1日前新考试系统未建设完成的市,不得开展小型汽车考试。
红灯
黄转红过线停不算闯灯
    123号令实施之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这项新规定也成为群众热议的话题。除了毫无争议的故意闯红灯判定之外,哪些情形虽然过线但并不算是闯红灯?哪些情形主观没有违法故意却依然判定为闯红灯?警方进行了介绍。
    根据公安部规定,根据监控设备抓拍图片判定闯红灯行为,至少需要两张图片,一张为“进入”图片,即红灯过线,另一张为“彻底进入”,即红灯通过。而在实际操作中,警方一般会提取三张图片,多一张“进入前”。
    所以,黄灯过线及通过,是一定不会判定为闯红灯的,因为没有红灯进入动作。
    尾随其他车辆进入道口,过线前已经为红灯的,不管前方车辆是否闯红灯,或是因前方车辆太大而遮挡视线,都判定为闯红灯。
    在黄灯转红灯的瞬间过线,也就是有了“进入”动作,但立即停车,即使车头过线,也不算是闯红灯,因为没有“彻底进入”。但如果过线后继续行驶通过路口,则判定为闯红灯。
    在黄灯转红灯的瞬间过线,之后又往回倒车,回到线内,算是闯红灯,因为发生了位移,易造成交通事故,会被抓拍。
驾考
背口诀看标杆没有用了
    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将全部按照新标准确定的五个项目,并全部实现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自动评判。
    在新的科目二考试项目中,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简化,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
    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新项目的改动,从项目上来理解,似乎变简单了,但从实际操作上来看,难度其实加大了。
    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文明
安全文明驾驶 考试算分
    新部令规定科目三考试分为两个项目,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还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
    新规将原科目一考试拆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
    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
考场
新系统不建成 不得考试
    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2013年1月1日前,全省各市将新建或改造完成至少一个完全符合新标准的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及考试系统,经省交警总队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的,将不得开展小型汽车考试工作。
    全省将分阶段完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场改造、建设工作,2013年1月1日前,马鞍山、芜湖、六安3市完成改造或建设工作;2013年一季度,安庆、宣城、合肥、淮北、宿州、蚌埠、铜陵等7市完成改造或建设工作;2013年6月底前,阜阳、池州、滁州、亳州、黄山、淮南等6市完成改造或建设工作。届时,对于没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市,总队将指定异地进行考试。
    截至目前,马鞍山已完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场的改造、建设工作,芜湖、六安年内可确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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