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两任局长供职报告“雷同”?
事发舒城县环保局,新局长称报告系自己所写
王增塘 记者 李世宏
被指雷同的两份供职报告
任职报告是机关负责人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机关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是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是否称职的一种手段。可是,本报近日接到舒城县读者反映称,该县环保局的最近两任局长,在就职时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供职报告“基本雷同”。记者采访当事新任局长时,他称该份供职报告系自己所写。
反映:两份供职报告雷同
舒城网友习新(化名)表示,前段时间,他在浏览舒城县人大常委会网站时发现,现任该县环保局局长的供职报告与其前任局长供职报告惊人一致。“两份报告内容只有稍微的改动。”
习新认为,后任局长抄袭了前任的入职报告,“怎么能懒惰到这种程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供职报告竟然抄袭,实在讲不过去。”
求证:出现众多相同词句
根据习新的描述,记者打开舒城县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在该网站的“领导讲话”版块,记者找到了2013年5月2日发布的该县环保局新任局长吕某的“任职表态发言”以及2011年3月4日发布的该县原环保局局长李某的“供职报告”。
记者发现,两份报告中均有相同的四个小标题。分别是“一、强化学习,转换角色。二、强化法治,依法行政。三、强化服务,促进发展。四、强化协作,建好队伍”。记者还发现,两文中出现众多相同或相似的词语和句子,如,“环保局是法律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部门”、“有效履行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辐射管理等基本职能”、“当好‘参谋’,做好‘保姆’,把好‘关口’”等语句。
回应:报告系“自己所写”
5月28日下午,记者致电舒城县环保局新任局长吕某对该事进行求证。电话中,吕某坚称报告是自己所写,对网上反映其报告抄袭的事情并不知情,至于其报告和前任局长李某的“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吕某未作过多解释。
截稿前,记者在六安市政府网站的论坛上看到,舒城县环保局针对网民回复称,“由于我们基层环保工作职责相对稳定,在表态发言中,为充分体现履职尽责的决心,应紧紧围绕环保工作重心及部门特点进行表态,从而导致文稿内容有雷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