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四菜一汤”标准走样 大盘套着小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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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菜一汤”标准缘何走样
公务接待没有标准或有标准不科学、不统一等情况,留下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空间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随着“反对浪费”呼声渐高,作为当年公务接待的一条标准,“四菜一汤”屡屡被基层干部群众所提及。
然而,本刊记者走访多地了解到,由于缺乏刚性细则和可操作性,“四菜一汤”逐渐出现标准走样现象,并未对遏制公款大吃大喝起到应有效果。
基层干部和专家建议,当前宜深入调研,制定科学、有可操作性的公务接待标准,并强化执行力,以减少公务接待中的奢侈浪费。
花招不断
“四菜一汤”的说法由来已久,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宴标准。本刊记者在多个省市采访数十名各级党政干部发现,大家普遍知道“四菜一汤”的说法,但到底是否作为一项硬性制度约束,有无相关具体的规定,几乎没人能说得清楚。
“在基层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很多只是口头上说说。”安徽某县纪委书记说。
记者综合东中西部干部反映的情况发现,“四菜一汤”至少出现三种标准走样现象。一是数量不变而菜品出现“豪华升级版”,原本应是出于节约而上的普通菜肴,在很多地方就换成了海参、鱼翅、鲍鱼,山珍海味,极尽奢华。
二是玩“大盘套小盘”的数字游戏,乍一看是“四菜一汤”,四个盘子,然而每个盘子都很大,大盘子里头再套小盘子,小盘子装的都是不同的菜,总体数量远远超出“四菜一汤”。
三是上菜时玩花招,先上一份“四菜一汤”,等客人吃过之后撤掉再换一轮,反正最终保证餐桌上永远都是四个菜、一个汤。
江苏扬州市委常委、纪委张书记认为,这些标准走样现象,从形式上看没有超过“四菜一汤”范畴,实际上却都是大大超标,违背出台“四菜一汤”标准的初衷。
造成“四菜一汤”标准走样的原因,除了一些地方干部大吃大喝的主观因素外,主要在于这一制度没有具体执行细则,缺乏可操作性。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延杰说,到底什么是“四菜一汤”,多少人吃,多少荤多少素,上什么菜,都没有标准,没人能说明白,归根到底就是标准太模糊、缺乏指导性。
浙江温州市委党校副校长蒋儒标认为,没有可操作性就没有生命力,“四菜一汤”在不少地方流于形式,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制度、标准要科学。
当前各地区从省到县纷纷出台转变作风的措施,蒋儒标建议,一定要防止仓促行事,“出台的政策乍一看很严格,但最后执行不下去,流于形式,沦为笑柄,最后反而损害公信力。”
标准随意
“四菜一汤”走样,是公务接待标准随意的一个缩影。记者在多地采访中,总结出当前公务接待标准的若干特点。
一是没有标准。河北一位基层政府接待负责人说,一些地区缺乏严格的接待标准,来什么客人按什么标准接待,一般都是领导随口安排,比较随意。
二是有标准但不科学,没办法执行。比如出差住宿标准,很多地方是按照多年前制定的处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执行,但这在很多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根本没办法住宿,最后成为基层接待埋单的借口。
三是有标准不执行。一些地区有接待标准,但为了迎合上级,经常破格、超标接待。河北省保定市一位干部说,其实很多地方对酒水规格、人均餐费、陪同人数等都确定了标准,但在实际中很多都不按标准执行。一些干部说:“如果是掌握权、掌握钱的上级单位领导来了,你敢不按好的标准接待?”
四是地区差异造成的标准不统一。张跃进说,比如在沿海地区吃海鲜和在西藏吃牦牛肉,都不算奢侈,但要在西藏吃海鲜和在沿海吃牦牛肉,可能就算奢侈了,这样的标准怎么认定是个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一些地区明确公务接待标准但标准差别大。例如,河北某县2005年将接待标准具体到人,定为科级40元、处级50元、厅级60元、省部级70元,而西部地区一个贫困县接待厅级干部标准为每桌5000元,处级干部每桌3000元,二者相差巨大。
山东某市纪委刘副书记说,接待没有标准或有标准不执行、不统一等情况,会在基层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导致地方接待攀比、浪费等现象屡禁不绝,处理不好将削弱“八项规定”在基层的执行力和生命力,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尽快有章可循
不少基层干部向本刊记者表示,此次中央“八项规定”没有简单重提“四菜一汤”等标准,是与时俱进的考虑。
他们认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对浪费的严格要求已经初现成效,当前正处于向纵深推进、构建长效机制的紧要关头,当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首先,深入实际调研,科学制定“标准”。基层普遍反映,反对公务接待中的浪费,亟需有一个全国性、全新的公务接待标准。
江苏扬州市委副秘书长许德奎说,从长效机制角度讲,反对浪费要有科学的制度体系,最好按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五可”标准进行制度设计,既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又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对人均用餐标准、陪餐人数等作出硬性要求。但标准制定不能一刀切,具体以省为单位还是以市为单位,如何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要做充分深入的调研。
其次,适时动态调整,符合实际情况。受访专家说,对一些过时的、明显偏低的接待、报销标准要进行调研,作出适当修订和动态调整,使之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地方财政干部建议,对于出差报销标准等,可以考虑按照地区分类,以适应当地物价水平。
再有,明确监督惩戒标准,增强处罚的刚性。陕西省纪委训诫室主任王文艺认为,由于没有明确细则,什么是大吃大喝,什么是正常的公务接待,没有认定标准,目前主要靠主观评判和自由裁量。同时,不少地区对大吃大喝的监督惩戒,有的采取内部检查方式,有的则对社会曝光,标准也不一样。
陕西高陵县纪委副书记张军祥说,对接待浪费的监督惩戒没有标准,将在很大程度上消减“八项规定”的执行力和威慑力。应根据具体统一的罚则,严肃处理一批干部,增强震慑力,回应群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