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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发布5月份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情况分析

来源:市场星报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神奇”美体内衣穿了一个月无效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昨日,省工商局发布今年5月份全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情况分析,按商品服务种类统计,5月申诉量居前十位的依次是:通讯产品,家用电器,制作保养修理服务,交通工具,服装、鞋帽,食品,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家居用品。

    案例:美体内衣使用无效

    “一件美体内衣不仅具有塑身、丰胸、收腹提臀的效果,还可以治疗妇科病等。”听信了这样的宣传之后,蚌埠市市民庄某等9名消费者便购买了这件美体内衣,可使用一个月后,根本就没有什么效果,庄某等一气之下到蚌埠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举报。经调解,在扣除相应折旧费后,厂家负责人退还消费者购衣款共计57300元。

    点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理应退还消费者购衣款。

    案例:样机充当新机销售

    “我在安庆新昌电器光彩大卖场买了一台2200元的洗衣机,商家送上门的却是一台摆放7个月的样机。”5月22日,安庆市市民乔某向工商部门申诉,他认为商家的这一做法属消费欺诈,希望工商部门帮助维权。经查:消费者乔某申诉情况属实。当日下午,在同安工商所的协调下,商场同意全额退款。

    点评:商家行为明显构成欺诈,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案例:发票与实物不相符

    滁州市市民杨先生的母亲为其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回家后杨先生发现商家开具的发票型号与电脑实际型号不一致,于是找到店家理论,要求调换成发票上开具型号的电脑,但遭拒绝。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商家为其重新开具了与其实际购买电脑型号一致的发票,且赔偿了杨先生400元。

    点评:购物后认真核对发票内容与商品是否一致,以便日后维权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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