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青年坐了17年牢,原来是冤狱
浙江宣判18年前两起错案,法官道歉,称公检法都有责任
陈建阳(左一)和田伟东在浙江高院门口合影
昨日上午,浙江杭州萧山陈建阳等5青年18年前劫杀两司机案在浙江高院再审开庭。陈建阳、田伟东等5人被当庭宣判无罪。该再审案审判长、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伟在宣判后向陈建阳等5人表示道歉。
两起劫杀案,5青年被判重刑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杭州萧山农垦一场16队四号桥南的机耕路、坎山镇青风加油站东侧路段,分别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出租车司机死亡的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萧山籍男青年陈建阳、田伟东、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为。陈建阳、田伟东还于1995年9月2日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
杭州市检察院以陈建阳、田伟东犯抢劫罪、盗窃罪,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犯抢劫罪,向杭州市中院提起公诉。1997年7月11日,杭州市中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陈建阳、田伟东死刑,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执行死刑;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田孝平无期徒刑。陈建阳、田伟东、王建平、朱又平不服原判提出上诉,田孝平未提出上诉。1997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院改判陈建阳、田伟东、王建平三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真凶出现,17年冤狱终洗清
时隔十几年,其中一起司机被杀案出现“真凶出现”。2011年7月27日,杭州警方在组织命案攻坚战中,发现一盗窃前科人员“项古顶”的指纹信息与1995年3月20日发生在萧山的抢劫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信息认定同一。经侦查,杭州警方于2012年12月1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项生源(即“项古顶”)立案侦查。
2013年5月23日,项生源开庭受审时当庭认罪。2013年5月30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项生源死缓。项生源承认相关伤害事实,但仍上诉,上周,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陈建阳等至少洗脱了一起杀人案的罪名。而同时,由杭州市公安局一份“情况说明”显示,陈建阳等涉及的另一起劫杀案也存在诸多疑点。根据情况说明,8·12“疑案”中所涉及出租车上提取的多处指纹也与陈建阳等5人无一吻合。
7月2日上午,浙江杭州萧山陈建阳等5青年18年前劫杀两司机案在浙江高院再审开庭,陈建阳等5人被当庭宣告无罪。而事实上,陈建阳等人失去自由均已超过17年。
法官道歉:让悲剧不再重演
担任该再审案审判长的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伟在宣判后对陈建阳、田伟东等5人表达歉意。
他对陈建阳等多年的冤情感到痛心,“虽然我们撤销了原来的判决,但这17年让你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我们作为法院有责任,我们没有履行好审判职责。”
他同时还深表歉意,“你们的案子公检法都有责任。虽然不幸中的万幸,浙江高院在二审时做了改判,但最后的刑罚还是我们做出的,我们有责任,我代表齐(齐奇,浙江省高院院长)院长、代表高院向你们道歉。”
何鑑伟表示,浙江法院一定会吸取教训,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何鑑伟还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赔偿,而当地党委政府也有责任把陈建阳等人的生活照顾好。综合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