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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6万多干部“晒”房产

来源:市场星报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干部个人手中闲置土地一律收回,顶风违规者先停职再处理

    星报讯(邓士强 韩猛虎 记者 曾梅 任杰) “一米二,阳台三米。本户与他个人申报的信息基本相符。”昨天上午,亳州党政干部住房问题专项清理业务组工作人员正在对一处房屋进行测量。据悉,亳州市此次清房行动实施以来,该市60034名党员干部登记申报了个人房地产信息,目前正在对干部房产信息进行甄别核实。

    据了解,亳州市此次以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为重点内容的“清房行动”,主要针对对象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干部,由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分为登记申报、甄别核实、纠正处理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

    “审查核实阶段,我们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到干部家里,对房产实地进行测量、核对。”亳州市清房办负责人在采访中告诉记者,这次“清房行动”主要包括在城镇规划区内,党政干部违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建房、违规出租或出售自建房和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建房谋取私利;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保障性住房;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建设或出租、出售“小产权房”三项内容。

    按照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干部个人手中的闲置土地一律收回;违法违规买卖土地和出售出租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谋取的私利一律收缴;自建住房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一律由本人按照市场价格回购或收回拍卖,返还个人建房成本;自建住房违反规定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或纠正后完善手续;违反规定多占的住房一律收回。

    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到一律不得批准党政干部个人建房;一律不准为党政干部个人建房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手续;一律不准为党政干部个人建房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对顶风违规建房的党政干部,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据介绍,亳州市此次清房行动甄别核实工作将于10月20日结束,甄别核实阶段过后,将进入集中纠正处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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