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致15死暴恐案宣判:2人获死刑
综合新华社报道 8月12日,新疆喀什地区中院对巴楚“4·23”致15死暴力恐怖案件中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木萨·艾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热合曼·吾甫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拜克热·外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吾斯曼·买买提、塔依尔·吾布力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庭审理查明,4月23日13时许,木萨·艾散等人感到罪行即将败露,带领热合曼·吾甫尔等人手持砍刀等凶器冲入苏坦尼斯甫·吐拉丁家院内,伙同院内的恐怖组织成员疯狂砍杀现场处置的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当场杀害3名女性社区工作人员,并将色力布亚镇派出所所长任昌举等人逼入院内一房间。木萨·艾散同其他恐怖组织成员向该房间泼洒汽油点火焚烧,致任昌举等9名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被当场烧死。
之后,恐怖组织成员冲出院子,手持砍刀追砍前来处置的人员,致镇派出所教导员买买提明·吾布力当场死亡,一名协警受伤。喀斯木·麦麦提等暴徒持斧头、砍刀等凶器冲入商贸市场,砍杀前来处置的派出所民警及镇政府干部,致两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行凶、放火过程中,喀斯木·麦麦提等6名暴徒被当场击毙,艾比布拉·巴拉提被击伤抓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4·23”暴恐案件共造成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3人受伤及财产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