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教师将打破“终身制”
马鞍山先行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每5年申请一次 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不考试拿不到教师资格证
记者 桑红青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经教育部批准,今年我省在全省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师范类毕业生不考试将拿不到教师资格证。
此次并确定马鞍山市先行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打破中小学教师“终身制”,教师资格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考试不合格的将不能当老师。
变化:师范类新生明年2月份起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依照规定,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户籍或人事关系应在安徽省。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后,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截至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截至2014年2月,仅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时间:笔试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
考生报考教师资格,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改革:我省教师将试点打破“终身制”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推进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改革,建立“省考、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逐步纳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范围为契机,开展师范类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优化课程结构,强化教师教育课程。
而马鞍山先行试点改革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