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挖眼案嫌犯确定为其伯母
山西汾西“8·24”恶性伤害儿童案告破,嫌犯已跳井自杀
记者昨晚从山西省临汾警方获悉, 山西汾西“8·24”恶性伤害儿童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为受害男童郭某的伯母张会英。张会英已于8月30日在自家院内跳井自杀。
嫌犯最终确定为其伯母
2013年8月24日下午19时许,山西省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的恶性案件,一名正在家门口玩耍的6岁男童郭某被犯罪嫌疑人带至野外,对其双眼实施了严重伤害。
案发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专家组赴案发地指导案侦工作,山西警方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为受害男童郭某的伯母张会英(女,1972年3月21日出生,系山西省汾西县对竹镇乔家庄人,生前在汾西县永安镇某养殖厂打工),该犯罪嫌疑人已于8月30日在自家院内跳井自杀。
经专案组深入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并经DNA检验,在犯罪嫌疑人张会英的衣服上,多处检验出受害男童郭某的血迹。
警方综合侦查调查和刑事技术DNA检验结果认定,张会英系该案犯罪嫌疑人。
家人称孩子不认识伯母
昨日,男童母亲王文丽在医院告诉记者,如果凶手是孩子伯母,她想不通伯母为何如此。她能想到的家庭矛盾是,前年孩子的爷爷患脑梗塞瘫痪在床,三家(男童父亲郭志平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轮换照料,每家照料四个月,今年4月轮到郭志平,那时郭志平开翻斗车拉石头车辆侧翻摔伤脚跟,“他不能出去干活儿,就和他姐姐商量,我们照顾一年老人,另外两家出钱。刚开始说一年一万元,她(张会英)不同意,后来说成八千,再后来是五千。他(郭志平)姐姐看我们不容易,到出事前给了一千五了,她(张会英)家一分钱没给。我家之前借了她(张会英)家3000元,抵了,只剩2000元。我家开的那个麻将室每月可挣2000元左右,能顾住我们生活,就说不给算了。我没向她(张会英)要过钱,也没和她吵过”。
郭志平告诉记者,上述照顾的矛盾不至于引发孩子伯母下如此毒手。“我想她是不是犯病了,不由她了。”王文丽说。
据了解,男童伯父伯母曾在汾西县太阳山养鸡场打工,租住在永安镇店头村。男童大舅告诉记者,郭家已在县城住了几年,与伯父家来往很少,孩子不认识伯母“正常”。“我家七年前搬到县城,与孩子伯母见面,一年最多五次。”王文丽说,她后来问孩子,凶手是不是伯母,孩子说:“如果是大大(伯母),大大不会这样做。” 综合新华社、《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