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启动超信息交换平台 车辆违规超载3次 关门 吊照!
信息交换→逃检将被罚得很惨
“要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杜绝暴力抗法现象的发生,构建治超长效机制,必须采用新的执法模式。为此,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决定利用治超联网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梅劲表示,非现场执法工作,一方面是公路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非现场联合执法。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经过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测站时,预检属超限的,应当主动进站接受处理。对不进站接受处理并涉嫌超载的货运车辆,治超站将把超限信息和车辆相关信息转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其进行审查。经审查后认定为超载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和记分。
另一方面,公路部门与运管部门非现场联合执法。省公路管理局将超限处罚记录传送给运管部门,运管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屡次超限的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货运企业、货运单位进行处罚。
“简单来说,过去涉嫌超载的车辆跑了也就跑了,而下个月开始,只要跑了就会被拍,交警、运管两个部门都会处罚。”
处罚新政→超载三次,关门、吊照
与此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近日还共同发文,对不进站接受处理并涉嫌超载的货运车辆明确“量刑”。其中,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100%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超载车辆都超30%以上,治超信息交换平台启动后,基本上逃离两次治超站,这个驾驶员的驾照也就‘报销’了。”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管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经营性运输;货运单位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车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单位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者 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