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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被拘记者妻子:警方假借查案将丈夫刑拘

来源:新京报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新快报头版:请放人

  警方回应跨省拘新快报记者:捏造事实

  23日,新快报在其头版披露记者被跨省刑拘过程,并呼吁警方放人,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据新华社电 昨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当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新快报及陈永洲捏造虚假事实,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18篇。

  长沙市公安局称,经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审核,认定嫌疑人陈永洲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中联重科的商业信誉,给中联重科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刑法》,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于10月19日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陈永洲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对此,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杜峰表示,《新快报》与中联重科的纠纷,源于“对方对我们长期的严重失实报道”。他介绍说,在过去近一年里,《新快报》刊发了记者陈永洲关于中联重科的大量报道,涉及10多篇稿件,其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强调,该报记者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如果陈永洲报道有问题,我们非常欢迎中联重科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跟我们交涉。可以和我们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我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我们就关门。”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所发的所有报道,总体上是比较客观的,在我们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没有发现陈永洲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事情。他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中唯一的事实性差错就是将‘广告费及业务费5.13亿元’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元’。”

  回应1

  长沙警方

  记者14篇稿捏造三事实

  据新华社电昨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今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捏造的涉及中联重科的主要事实有三项:一是捏造中联重科的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二是捏造中联重科一年花掉广告费5.13亿,搞“畸形营销”。三是捏造和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在报道过程中,陈永洲没有具体依据,也未向相关监管、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

  长沙市公安局称,9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聘请湖南笛扬司法鉴定所,对中联重科因广东新快报社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发表的18篇文章所造成的损失鉴定。经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审核,认定嫌疑人陈永洲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中联重科的商业信誉,给中联重科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于10月19日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陈永洲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回应2

  中联重科

  未直接采访与记者无纠纷

  据新华社电23日中午,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杜峰表示,《新快报》与中联重科的纠纷,源于“对方对我们长期的严重失实报道”。他说,在过去近一年里,《新快报》刊发了记者陈永洲关于中联重科的大量报道,涉及10多篇稿件,其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

  “在做这些报道之前,这个记者和媒体,没有对我们进行过直接采访,没有来过我们单位,没有来过任何电话、短信或邮件提出采访请求。”杜峰说,在看到这些“不实报道”后,针对对方不实的采访、不求证的态度,中联重科一位高层负责人曾在6月专门带队前往新快报社沟通,希望澄清事实、停止不实报道,但未果。中联重科也发过公告作出澄清,但对方依然连续进行“不实报道”。

  杜峰举了几个对方“不实报道”的例子,比如中联重科年报上写的5.13亿元广告费和招待费被对方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元”;中联重科的改制被对方没有根据地称为“国有资产流失”;对方报道指出中联重科高管在股票高位套现12亿元,完全没有根据。

  杜峰说,陈永洲本人和中联重科不存在个人矛盾或纠纷。关于事件的进展,中联重科法务部门已经报案,案情的具体情况将由公安机关对外公布。

  回应3

  《新快报》

  未发现违背职业道德行为

  据新华社电《新快报》相关负责人昨日强调,该报记者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如果陈永洲报道有问题,我们非常欢迎中联重科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跟我们交涉。可以和我们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我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我们就关门。”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所发的所有报道,总体上是比较客观的,在我们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没有发现陈永洲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事情。他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中唯一的事实性差错就是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元’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元’。”

  这位负责人透露,在《新快报》刊发关于中联重科的批评性报道之后,中联重科有一位副总裁曾来过报社进行沟通,后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个人实名微博上公开指名道姓指斥《新快报》及陈永洲“诋毁中联重科”。《新快报》登报要求高辉撤销不当言论,但高辉没有反应。《新快报》随后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高辉侵害了《新快报》和陈永洲的名誉权,天河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这位负责人说,《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他所有关于中联重科的言论都刊登在新快报上,而没有在其个人微博、微信上出现。“据说长沙警方9月份就已对陈永洲立案,10月发出网上追逃令,但我们一点消息都不知道。陈永洲在此期间正常上下班,客观上不存在逃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态说:“《新快报》处理此事最大的原则是,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

  ■ 回放

  妻子:警方借查案刑拘记者

  昨日下午,陈永洲的妻子告诉新京报记者,10月17日上午,陈永洲曾接到广州警方电话,称陈家失窃的事情有了新进展,来刑警支队了解下情况,“8月份,有小偷进我家行窃,盗走了250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播放器,我们打110报了警。”

  陈永洲妻子说,因为失窃的事情自己比较了解情况,10月18日上午9点半,她和陈永洲一起来到广州公安局刑警支队,结果被带入一间审讯室,“进来四五个警察说,他们是长沙警察,陈永洲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不是我们家失窃的事情。他们出示了证件和一张A4纸,但纸一晃而过,上面的内容没有看清。”

  陈永洲妻子表示,她当时对长沙警察的做法表示质疑,准备打电话通知报社,“但两名警察把我拽进隔壁的审讯室,我挣脱后逃了出来,在远处看到陈永洲被带上了一辆湘A牌照的黑色奔驰商务车。”

  “整个过程十分钟左右。”当日上午11点,陈永洲妻子将上述情况反映给新快报报社。陈妻表示,以她对自己丈夫的了解,陈永洲绝不会在新闻采访中收受任何好处。

  ■ 事件回顾

  ●5月27日

  《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了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事件。

  ●7月10日、11日

  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上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公开,称相关报道为虚假报道。

  ●8月7日

  针对新快报社、陈永洲本人以涉嫌侵犯名誉权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辉提起诉讼,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

  ●9月16日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

  ●10月15日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出网上追逃。期间,陈永洲一直蒙在鼓里,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月17日上午

  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方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关于此前陈宅失窃事。

  ●10月18日上午

  陈永洲与妻子共同来到约见地点,结果被长沙警方带走。

  ●10月21日上午

  陈永洲妻子委托的律师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陈永洲,了解相关案情。

  ●10月23日

  新快报针对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发表声明。

  A06-A07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刘溪若王瑞锋申志明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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