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11.9重大事故”浅析农村面包车重特大交通事故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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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从“广西11.9重大事故”浅析农村面包车重特大交通事故防范对策
11月9日,广西都安县发生一起农村面包车翻坠导致9人死亡、5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这是一起由农村微型面包车引发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悲剧再一次叩击着人们的心灵。农村微型面包车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预防重特大事故,客车是关键,货车是难点,农村面包车是短板”。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地区面包车呈现保有量大,地域分布广泛的特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运行状态混乱。因此,加强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的安全管理迫在眉睫且任重道远。
面包车是指符合机动车GB802-2008标准的规定,车身长度小于6米、乘座人数5人以上9人以下且主要用于人员运输的机动车辆,因外形形似面包,俗称“面包车”。面包车价格低廉,保险及日常修理维护费较低,车身短窄,非常适用农村公路,因此,小型面包车年增长的速度均超过10%以上。
一、农村面包车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成本受限,安全性低。面包车由于其较低的市场定位,在制造、安全等方面受限于成本控制,在车身选材、制动技术、安全保护技术等与轿车、客车等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发动机排量低、功率小、轮胎尺寸小、胎面宽度窄等缺陷。在高强度保护和技术工艺等先进技术方面,面包车都很少采用,甚至根本不用。因此,导致车辆稳定性较差,遇到紧急情况,自救能力差,造成事故多发。
(二)私自改装、用途复杂。由于农村面包车运营用途多样,既可用于载人,也可以拆除后两排的座位装货。从当前农村道路中来看,很多由于农村面包车多为私人自购,所以除客运小型面包车外,一些个体商贩、小批发商用于进行短途运输流转商品的现象较多,甚至有摇身一变成为“乡镇农村校车”的。这些私人购买面包车的车主为了能赚到钱,见人运人、见货拉货,他们大多数是没有办理客运营运资格证的,也就是所说的“非法客运”。非法客运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三)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差。农村道路普遍等级低,而且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防护墩等交通安全设施跟不上。在“村村通”公路建设中,基本上只是做硬化处理,还未达到对道路的宽度、线形等做出调整,从而普遍存在弯急、路窄、坡陡等问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这又是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农村面包车交通事故,狠抓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尤为重要。
(四)驾驶员和乘客安全意识差。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致使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事故不断。部分车主受利益驱使,时常超载、超员,客货混装,有的甚至完全不顾车辆安全状况,有了问题也不保养维修,存在“凑合使用”思想,带“病”运行,埋下事故隐患;同时,生活在乡村的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普遍淡薄,在乘坐超员、超载、超速车辆时浑然不觉危险,自我保护意识差,为了赶路“能忍则忍”,这在客观上给一些“面包车”司机不断超员超载提供了生存市场,也增大了交通安全隐患,造成事故不断,而死不悔改的不良交通氛围。
二、打击治理微型面包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面包车“游击战”能力较强。面包车驾驶员经验丰富,利用农村道路复杂、远离城市管理中心的特点,擅长与交警、运管等执法人员打游击战,采取绕道、打时间差等手段逃避检查,
(二)面包车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所有面包车中,绝大多数都在车窗上贴了深色反光贴膜,使得在车外根本无法看清车内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非法营运难以辨认及取证。另外,非法营运的面包车一般都与家用面包车没什么区别,难以辨认。许多非法营运者以接家人、接朋友等名义揽客,乘客大多为本乡本土的,民警查处时,不愿得罪驾驶人,如果不遇到交通事故而牵扯损害赔偿问题,也为之包庇,不会轻易承认付钱乘车,所以,此类违法行为查处较为困难。
(三)驾驶人安全教育难度大。微型面包车大多为私家车,驾驶人遍布城市乡村、各家各户,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困难;“面包车”主要用户群体集中在务工、小生意经营者和乡镇非法客运者当中,他们接受法律法规宣传的机会、渠道有限,游离于常规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外,安全意识不高。
三、预防农村面包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对策
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问题的存在涉及到很多方面,并不是依靠公安交警部门一己之力就能解决的,这必须要依托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把农村面包车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发展的主要内容来抓,并且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防范”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才能走出“农村面包车是短板”的这个困局。
(一)整合监管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农村微型面包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事关和谐稳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各级部门必须对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形势,积极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其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强化配合、互助协作,形成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合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提高路面管控,严惩交通违法。公安交管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能,最大限度的把交警的警力向路面转移,提高道路见警率和民警的管事率。一是以农村乡镇道路为主战场,将警力尽可能多的投入农村路段,以重点查处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速、改装车辆、不年检、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目标,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主战场工作取得实效,形成严管高压的态势,杜绝涉及面包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与乡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根据农村地区风俗习惯,在节假日、赶集日等重要时期加强对微型面包车进出要道、危险复杂路段等重点道路开展定点排查工作,形成严管严查态势。同时,在恶劣天气期间,要落实好勤务安排,切实加强值班执勤,提高指挥调度能力,全力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三)治理道路隐患,保障安全通行。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要经常性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基本状况,提请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时,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步设计、施划、验收交通标志标线、波形防护栏、防撞墙、强制减速带、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划、验收的各个环节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论证;同时,应积极完善现有道路需要增设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各类道路安全隐患,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条件,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科技强警,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推动政府协调交通部门加大微型客车科技和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视频监控装置,并对已安装GPS卫星监控设备的车辆是否保证了GPS卫星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正确使用、是否损坏设备等行为进行检查,逐步将其是否安装使用GPS监控系统纳入车辆检验范围,预防微型客车超员和人货混装行为。二是利用交管部门现有的监控设备资源,加强对乡镇重点路段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设备监测,扩大监控范围,且随着农村交通的不断发展,持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强化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监控等措施,有力于缓解警力监控不到位的问题,提高面包车违法查处效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为“根本”,只有人的素质和意识提高了,交通违法才能减少,交通事故也才会减少。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到辖区单位、社区、企业等“面包车”比较多集中的地方,采取发放交通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宣传超员行驶的严重危害,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增强“面包车”驾驶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曝光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切实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总之,加强农村地区面包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引起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警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地促进农村地区面包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努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百姓安居乐业营造“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张飞)
11月9日,广西都安县发生一起农村面包车翻坠导致9人死亡、5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这是一起由农村微型面包车引发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悲剧再一次叩击着人们的心灵。农村微型面包车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预防重特大事故,客车是关键,货车是难点,农村面包车是短板”。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地区面包车呈现保有量大,地域分布广泛的特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运行状态混乱。因此,加强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的安全管理迫在眉睫且任重道远。
面包车是指符合机动车GB802-2008标准的规定,车身长度小于6米、乘座人数5人以上9人以下且主要用于人员运输的机动车辆,因外形形似面包,俗称“面包车”。面包车价格低廉,保险及日常修理维护费较低,车身短窄,非常适用农村公路,因此,小型面包车年增长的速度均超过10%以上。
一、农村面包车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成本受限,安全性低。面包车由于其较低的市场定位,在制造、安全等方面受限于成本控制,在车身选材、制动技术、安全保护技术等与轿车、客车等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发动机排量低、功率小、轮胎尺寸小、胎面宽度窄等缺陷。在高强度保护和技术工艺等先进技术方面,面包车都很少采用,甚至根本不用。因此,导致车辆稳定性较差,遇到紧急情况,自救能力差,造成事故多发。
(二)私自改装、用途复杂。由于农村面包车运营用途多样,既可用于载人,也可以拆除后两排的座位装货。从当前农村道路中来看,很多由于农村面包车多为私人自购,所以除客运小型面包车外,一些个体商贩、小批发商用于进行短途运输流转商品的现象较多,甚至有摇身一变成为“乡镇农村校车”的。这些私人购买面包车的车主为了能赚到钱,见人运人、见货拉货,他们大多数是没有办理客运营运资格证的,也就是所说的“非法客运”。非法客运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三)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差。农村道路普遍等级低,而且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防护墩等交通安全设施跟不上。在“村村通”公路建设中,基本上只是做硬化处理,还未达到对道路的宽度、线形等做出调整,从而普遍存在弯急、路窄、坡陡等问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这又是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农村面包车交通事故,狠抓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尤为重要。
(四)驾驶员和乘客安全意识差。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致使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事故不断。部分车主受利益驱使,时常超载、超员,客货混装,有的甚至完全不顾车辆安全状况,有了问题也不保养维修,存在“凑合使用”思想,带“病”运行,埋下事故隐患;同时,生活在乡村的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普遍淡薄,在乘坐超员、超载、超速车辆时浑然不觉危险,自我保护意识差,为了赶路“能忍则忍”,这在客观上给一些“面包车”司机不断超员超载提供了生存市场,也增大了交通安全隐患,造成事故不断,而死不悔改的不良交通氛围。
二、打击治理微型面包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面包车“游击战”能力较强。面包车驾驶员经验丰富,利用农村道路复杂、远离城市管理中心的特点,擅长与交警、运管等执法人员打游击战,采取绕道、打时间差等手段逃避检查,
(二)面包车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所有面包车中,绝大多数都在车窗上贴了深色反光贴膜,使得在车外根本无法看清车内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非法营运难以辨认及取证。另外,非法营运的面包车一般都与家用面包车没什么区别,难以辨认。许多非法营运者以接家人、接朋友等名义揽客,乘客大多为本乡本土的,民警查处时,不愿得罪驾驶人,如果不遇到交通事故而牵扯损害赔偿问题,也为之包庇,不会轻易承认付钱乘车,所以,此类违法行为查处较为困难。
(三)驾驶人安全教育难度大。微型面包车大多为私家车,驾驶人遍布城市乡村、各家各户,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困难;“面包车”主要用户群体集中在务工、小生意经营者和乡镇非法客运者当中,他们接受法律法规宣传的机会、渠道有限,游离于常规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外,安全意识不高。
三、预防农村面包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对策
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问题的存在涉及到很多方面,并不是依靠公安交警部门一己之力就能解决的,这必须要依托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把农村面包车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发展的主要内容来抓,并且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防范”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才能走出“农村面包车是短板”的这个困局。
(一)整合监管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农村微型面包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事关和谐稳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各级部门必须对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形势,积极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其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强化配合、互助协作,形成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合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提高路面管控,严惩交通违法。公安交管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能,最大限度的把交警的警力向路面转移,提高道路见警率和民警的管事率。一是以农村乡镇道路为主战场,将警力尽可能多的投入农村路段,以重点查处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速、改装车辆、不年检、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目标,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主战场工作取得实效,形成严管高压的态势,杜绝涉及面包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与乡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根据农村地区风俗习惯,在节假日、赶集日等重要时期加强对微型面包车进出要道、危险复杂路段等重点道路开展定点排查工作,形成严管严查态势。同时,在恶劣天气期间,要落实好勤务安排,切实加强值班执勤,提高指挥调度能力,全力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三)治理道路隐患,保障安全通行。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要经常性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基本状况,提请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时,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步设计、施划、验收交通标志标线、波形防护栏、防撞墙、强制减速带、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划、验收的各个环节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论证;同时,应积极完善现有道路需要增设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各类道路安全隐患,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条件,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科技强警,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推动政府协调交通部门加大微型客车科技和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视频监控装置,并对已安装GPS卫星监控设备的车辆是否保证了GPS卫星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正确使用、是否损坏设备等行为进行检查,逐步将其是否安装使用GPS监控系统纳入车辆检验范围,预防微型客车超员和人货混装行为。二是利用交管部门现有的监控设备资源,加强对乡镇重点路段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设备监测,扩大监控范围,且随着农村交通的不断发展,持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强化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监控等措施,有力于缓解警力监控不到位的问题,提高面包车违法查处效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为“根本”,只有人的素质和意识提高了,交通违法才能减少,交通事故也才会减少。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到辖区单位、社区、企业等“面包车”比较多集中的地方,采取发放交通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宣传超员行驶的严重危害,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增强“面包车”驾驶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曝光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切实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总之,加强农村地区面包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引起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警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地促进农村地区面包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努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百姓安居乐业营造“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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