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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交管大队网站 被指泄露驾驶者身份信息

来源:市场星报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4月7日,枞阳当地论坛上一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网站泄露驾驶者身份信息》的网帖引发关注。网友“白云峙” 发帖称: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网站公告栏中,把驾驶者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公布网上,有可能被违法分子或坏人所利用。该网友还表示:网上问政,提高办事效率,值得肯定,但保护被公告者隐私不容忽视。

     记者随后找到该网页,发现多篇名为“驾驶人AB驾驶证免予审验告知信息”的文章,以表格的形式公布了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号码、姓名、准驾车型以及详细的联系地址等信息。其中一份2013年8月的告知信息,记者粗略数了一下,有400余条。

     就此,记者联系了枞阳县公安局,该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吴所长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B照以上大车审验信息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我们通过网络公布也是必要的告知手段。至于公示中为何附上驾驶员的家庭住址信息,吴所长解释称“是为了防止重名的情况,便于区分。”

     随后,记者查阅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发现第六十条明确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但是并没有条款对免予审验的驾驶员信息该如何公示作出明确的说明。

    而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关于AB驾驶证免予审验告知信息,全国多地也都进行了公示,但是关于驾驶人信息部分,有的也列出了详细家庭住址,有的则隐去联系地址一栏,并不一致。

那么,该怎么看待枞阳县交通管理大队网站上的这种行为呢?安徽皖都律师事务所程东林律师给出了法律分析。

    “当行政权和隐私权冲突的时候,要衡量两种冲突的权利究竟哪种权利的利益更有价值,选择利益更大的一种权利进行保护,舍弃利益较小的权利的保护。至于案例中,交警队在已经公布驾驶人的身份证号的情况,一并公示其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的确不太合适,也没有必要,一旦进行扩散,或者造成不良的后果,被公开人可以诉求法律渠道。”程律师分析道。     星级记者 刘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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