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法院:“四步”工作法 强力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来源:阜阳热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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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自7月份以来,太和县人民法院聚焦该院存在的一年半至三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认真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按照“压实责任、一案一策、限期督办、清防并举”的“四步”工作法,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确保清理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严格“压实责任”,细处谋划精准发力。全面分析研判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成因及现状,科学制定《太和法院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实行院领导包案负责制,认真做好个案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及时帮助解决案件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时结案。建立清案工作责任制,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逐案排查摸底,建立完整台帐,并按照“四定”原则,明确承办人、督办领导、审理方案、结案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清理工作,彻底摆脱积案包袱。
二是推行“一案一策”,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坚持因案施策,逐案进行“把脉问诊”。对已找准症结、理顺关系的案件,加快审理进程,尽快办结;对因委托司法鉴定形成的未结案件,加强催办和督促,实时跟进鉴定进展,共同解决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鉴定进度,力争尽快恢复审限;对需要多名当事人或多部门配合的案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及时排除阻碍,并启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案件中止事由消失后,能够尽快恢复审理;对当事人不配合、清理任务重的“钉子案”,坚持重点督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会商、会办,明确时间进度表。
三是坚持“限期督办”,健全机制强力推进。建立定期报告及通报制度,院清积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案件进展,审管办每半月对案件清理进展进行督办通报。对案件复杂、进展缓慢、办结难度大的案件,及时通过周例会、案件协调会等途径进行解决;对敷衍应付、工作不主动的,重点约谈案件主办人,加强思想教育和监督,坚决杜绝因审判人员懈怠造成案件久拖未决的现象发生。
四是狠抓源头治理,清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防控和清积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工作的跟踪分析总结,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审限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大力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同时,通过审判管理信息工作平台,加强对审判流程的实时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延长与变更,杜绝超审限、“边清边积”的问题,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王晓蕾)
一是严格“压实责任”,细处谋划精准发力。全面分析研判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成因及现状,科学制定《太和法院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实行院领导包案负责制,认真做好个案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及时帮助解决案件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时结案。建立清案工作责任制,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逐案排查摸底,建立完整台帐,并按照“四定”原则,明确承办人、督办领导、审理方案、结案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清理工作,彻底摆脱积案包袱。
二是推行“一案一策”,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坚持因案施策,逐案进行“把脉问诊”。对已找准症结、理顺关系的案件,加快审理进程,尽快办结;对因委托司法鉴定形成的未结案件,加强催办和督促,实时跟进鉴定进展,共同解决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鉴定进度,力争尽快恢复审限;对需要多名当事人或多部门配合的案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及时排除阻碍,并启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案件中止事由消失后,能够尽快恢复审理;对当事人不配合、清理任务重的“钉子案”,坚持重点督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会商、会办,明确时间进度表。
三是坚持“限期督办”,健全机制强力推进。建立定期报告及通报制度,院清积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案件进展,审管办每半月对案件清理进展进行督办通报。对案件复杂、进展缓慢、办结难度大的案件,及时通过周例会、案件协调会等途径进行解决;对敷衍应付、工作不主动的,重点约谈案件主办人,加强思想教育和监督,坚决杜绝因审判人员懈怠造成案件久拖未决的现象发生。
四是狠抓源头治理,清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防控和清积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工作的跟踪分析总结,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审限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大力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同时,通过审判管理信息工作平台,加强对审判流程的实时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延长与变更,杜绝超审限、“边清边积”的问题,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王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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