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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消协发布2012年度十大维权典型案例

来源:阜阳新闻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3月8日,市消协召开会议,发布2012年度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同时公布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消费维权案例。据了解,2012年,全市消协共受理投诉1244起,接受来访咨询12967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60万元。

    市消协此间公布的众多维权案例中,除传统家用电器、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的消费纠纷外,网购、预付款消费、快递等新型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加,记者从十大维权典型案例中选取几例进行介绍。


传统商品消费纠纷仍热门


    电视莫名奇妙突然自燃。消费者陈某于2005年1月在阜城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彩电,2012年7月27日下午,该电视机突然自燃,导致电视机机顶盒和电视机柜被烧坏,室内被熏黑,消费者和电视机生产商、经销商多次协商后仍无结果。市消协经过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电视机生产商一方赔付消费者一台32寸的液晶电视,价值2000元左右,补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包括涂料费、机顶盒、电视柜)合计26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00元。

    冰箱无法冷藏。2012年3月13日,消费者李某向颍上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他在该县某购物广场购买的两台某品牌冰箱,在使用过程中无法冷藏,经多次售后维修均未修好,怀疑该冰箱有质量问题,在与经销商交涉时,经销商拒绝维修和换货。该案后经颍上县消协调解,由该购物广场给予李某重新更换两台该品牌冰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00元。


网购消费问题多


    网购农用粉碎机夸大其辞。2012年3月19日,湖北省沙洋县消费者杨某拨打了颍东区消费者协会电话,称他于2012年2月通过网络购物,从颍东区某农资市场购买了一台价值1900元的农用粉碎机,使用过程中发现,该粉碎机实际生产量与销售者的承诺相差甚远。

    经双方交涉,经营者开始只愿退还给消费者1000元,而消费者实际损失2500元(粉碎机1900元、往返运输费和添置安装脚手架费用600元)。由于消费者身在外地,经过颍东区消协多次“隔空”调解,经营者愿意再支付15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0元。

    网购正成为一种迅速普及的新型购物方式,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遇到消费纠纷。市工商局发布的十大案例中,包括了两起有关快递电脑丢失、网络纠纷的案件。


汽车消费纠纷增多


    汽车改装后无法正常行驶。2012年6月13日,界首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张先生的书面投诉,称自己花费3600元将桑塔纳轿车送到某天然气压缩设备安装公司进行油改气,可改装后汽车多次发动不着,与该公司多次协商,对方推卸责任,拒绝全额退款。后经界首市消协调解,该公司同意退还3600元改气费,并向张先生表示道歉。

    随着汽车进入普通家庭,有关汽车产品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多。市工商局发布的案例中,包括了一位消费者购买新车不能入户成难事,临泉工商帮助消费者维权,经营者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消费者损失12000元的案例。


预付款消费须谨慎


    超市停业购物卡无法使用。2012年1月,阜南消费者张某在县城某超市购买了一张5000元的购物卡,后来该超市因租房合同即将到期准备停业,着手清仓处理现有商品,不再购进新货。张某突击购买了一些日用品,但卡中仍剩余2000余元,遂找该超市负责人要求退还卡中余款,遭到拒绝。后经阜南县消费者协会调解,超市同意为消费者退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67.7元。


服务消费生纠纷


    快餐店就餐出意外,颍州消协调解终获赔。2012年7月9日,消费者许某投诉称,他于6月份到某快餐店就餐,在店内摔倒并伤到头部,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过调查,消费者摔倒是因为快餐店内的水没有拖干净造成的,经颍州区消费者协会调解,该快餐店赔偿消费者医疗费6142元,其他费用6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42元。

记者 马静 冯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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