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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阜阳职工医保“全市同待遇”

来源:阜阳新闻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4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现“全市同待遇”。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的。此次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三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上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由市医保中心统收统支;五县市则实行“六统一”基础上的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

五县市暂实行市级风险调剂

     据了解,此次实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对于五县市来说,是实行“六统一”基础上的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
      “六统一”是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统一。
      在此基础上,在两年内,市里向各县市区抽取“市级风险调剂金”,提取比例控制在县(市)当年实际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5%。
市级风险调剂金使用原则是:县(市)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预算后,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因非正常因素导致的基金暂时支付困难时(即无钱支付职工的医保待遇)使用。

 

三区由市医保中心统收统支

      颍州、颍泉、颍东三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上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市医保中心统一经办,实行统收统支。
三区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积极协助做好三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三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区财政局以机关公务员(含在职和退休)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的比例纳入预算,作为三区公务员医保卡的补充医疗费。
不过,三区干部医疗保健工作仍由三区负责。

 

“同城同待遇”以往并不彻底

     “以往,县(市)里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职工,与市直职工所享受的待遇是不同的。”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王培一介绍。
     据了解,对于同一个人,住院后的报销,在各县(市)辖区,与市直职工享受待遇(报销比例)是相同的。但是如果从县(市)转到市直医院,如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各地报销时,则采取“扣点报销”的方式。比如,某位职工在县当地住院报销时,报销比例是70%,但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后,报销比例则只有62%。王科长介绍,虽然各地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是一样的,但由于县(市)工资较低,所以在转到市级医院治疗时,报销比例就出现了差异。
     近年来,市直、阜城三区一直在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同城同待遇”,但推进的并不彻底。
     王培一介绍,颍州、颍泉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较多,所以实现了与市直“同城同待遇”;而颍东区城镇职工缴纳的则较少,所以,该区城 镇职工一直没同步实现“同城同待遇”。
     而近年来,我省马鞍山、芜湖、铜陵等地市已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全市同待遇”,我市这方面需奋起直追。

 

4月1日起落实“全市同待遇”

     据介绍,各县(市)实行“六统一”基础上的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从今年开始执行;在三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上划方面,目前,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对三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资料管理、结余基金等进行核实、移交,并做好三区参保职工医保卡、证的变更工作。
     从4月1日起,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将开始享受“全市同待遇”。(颍州晚报 记者 储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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