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3岁男童遭狗撕咬致残 狗主人赔偿近60万元
2011年12月30日,阜阳3岁男童小奥林在浙江诸暨市遭三条狗撕咬受伤。昨日,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狗主人负全责,小奥林获赔近60万元。
2011年12月30日,三岁的小奥林在诸暨市被三只狗撕咬,昏迷了四天四夜,医院多次下发病危通知书。经过14天的全力抢救,小奥林捡回了一条命。经鉴定,小奥林全身5处致残,其中左手关节8级伤残,胳膊9级伤残,另有3处均为10级伤残。
在支付了近二十万的治疗费后,狗主人骆某夫妇告知小奥林父母暂停赔付,让走法律途径打官司。
昨日,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狗主人要赔偿小奥林近60万元,包括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其中,伤残赔偿金20余万元。
“对方负全责,这一点我们很满意。”小奥林的妈妈刘影一直陪着小奥林在北京进行治疗。对于赔偿数额,她表示目前不方便表态,等看到判决书后再做决定是否上诉。
“最终的赔偿数额是依据2012年浙江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的。”小奥林的代理律师之一付磊说,这一数额距离当初93万余元的诉讼请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但也不排除被告上诉可能。
“这次诉讼赔偿计算截止时间为今年4月30日。”付磊表示小奥林的康复训练还在进行,针对后继产生的费用,会另行起诉。(李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