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教育部门严防违纪违规招生行为
阜阳日报讯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6月17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高中中职学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明确将对今年阜阳市普通高校、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通知》要求,各普通高校、高中、中职学校要保证招生宣传资料的真实性,严禁欺骗考生或虚假承诺;考生志愿(含征集志愿)应由考生自主填报,各生源学校和教师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宣传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情况,指导考生参阅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计划专辑填报志愿,不得欺骗、误导、替代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生源学校校长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禁招生院校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严禁生源学校及教职员工接受招生单位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严禁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及工作人员向招生高校及相关人员提供考生信息、索要物品或好处费。
《通知》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普通高校、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中介机构的有偿招生行为,要主动与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予以坚决打击。要加强对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督查。对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2197227,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举报电话为2197289。(刘永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