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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劣质种子致绝收 被坑害农户获赔4万元

来源:安徽财经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安徽财经网讯:“只长玉米棒子不结籽,这不是坑农吗?好在有法院主持公道”。2014年2月19日,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法院为因种植劣质种子绝产的农民挽回4万元损失,原告范某某获得赔偿后说出了心里话。

原来,原告范某某分别于2013年4月25日和6月15日从被告韦某某处购买甘肃省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汇×20”号玉米种子30袋、河南省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13”号玉米种子40袋。然而,等到秋熟的时候,眼看着别人家的玉米喜获丰收,自己家的60亩玉米却是只结棒不结籽,绝大部分颗粒无收。原告范某某就去找经销商韦某某理论,而韦某某一度同意赔偿,但是在约定的日期之后并未支付赔偿款。2014年1月15日,原告范某某诉至临泉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韦某某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4.2万元。

2014年2月19日,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办案过程中,法官多次实地查看损失、下乡走访调查,并认真核对购货清单、产量承包合同、种子检验结果单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经过不懈努力,耐心劝说,双方当庭接受调解。被告韦某某自愿赔偿原告范某某4万元,原告范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损失最终得以挽回。

通讯员 肖彦金 田明贵 市场星报记者 巩彬 杨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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