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界首:祖坟寄居他人田 扫墓添坟引纠纷
逢年过节祭祖添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之一。但随着农村承包土地多次调整,大量坟地因产权变更出现祖坟“寄居”现象,每年因取土添坟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日前,界首市法院就审结一起因取土添坟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件。
界首市芦村镇村民穆某今年60岁,每逢清明、春节等传统节日,穆某都要到村外一处叫“芦苇坡”的地方祭祖扫墓。上世纪80年代该村调整土地,穆某家此处坟地分给邻居齐某承包。
今年清明节期间,穆某夫妇到祖坟前取土添坟,遭到邻居齐某阻止,齐某认为穆某在其承包地取土添坟影响其收益。双方由此互相指责,继而谩骂、厮打,穆某妻子李某被齐某殴打致伤,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4500余元。后经村干部出面调解无果,李某提起诉讼,要求齐某赔偿各项损失9500余元。
界首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此类纠纷既涉及农村传统风俗习惯,又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审理该案。办案法官多次前往当事人住地,并邀请当地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从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多角度说法讲理、开导规劝,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齐某支付原告李某医疗费4000元,齐某允许原告方每年添坟祭祖,原告方添坟祭祖时应注意保护齐某的庄稼作物。
【说法】农村坟地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有历史性,随着土地承包使用权的调整流转,“祖坟寄居”他人田的现象普遍存在。面对农村祭祖添坟传统文化和承包土地使用权保护的现实冲突,不是法院一纸判决能够解决的简单问题。传统与现实、法理与情理,需要统筹兼顾、均衡拿捏。调解结案,无疑是处理该类案件的稳妥良方。(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