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窃贼连作案,警民联手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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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2014年9月11日,因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被颍州警方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2014年9月5日,三岔路口派出所接到某某农贸市场内一群众报警,称有一小偷在其摊位旁偷蔬菜,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嫌疑人带入所内进行询问。在所内核对嫌疑人信息时,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1967年3月4日出生,曾于200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执行地为涡阳龙山劳改农场,201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减刑一年,执行地为合肥白湖农场,阜阳九龙监狱。联想到韩某某是个惯犯,而距离最近一次瑶海被盗事件则是8月15日,当时保存的监控还在,播放后发现,摄像头内的犯罪嫌疑人正是韩某某。民警首先将韩某某全身检查一番,搜到老人式手机一部,其余无任何东西,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对于一个盗窃惯犯,不应该使用老人式手机,开机后查看信息却看到这样一条信息:“这位朋友你好,我的包是不是被你捡到了,里面有我要交的房租费以及给孙子交的学费,当然这些都可以不要,能不能麻烦你将我的养老保险金的单子送还给我,那些都比较重要。”,看到这则信息,民警震惊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信息是当天发送过来的,也就是说在之前没有多久,嫌疑人韩某某已在别处进行一次扒窃,然后来到瑶海大市场进行偷盗,只是不巧的是被群众抓到不放。民警通过老人机联系到失主,失主没过多久就到达所内,失主是位老人,在颖东区蔬果超市对面坝子边卖大蒜,上午时买菜的较多,老人忙着生意却一时疏忽,包放在旁边,不慎被盗,包内现金有3000余元,并含有手机一部,养老保险金办理单据,存折等物品。在对韩某某进行讯问时,韩某某还存在一丝侥幸心理,但随着证据摆在面前,其才对自己做过的事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刘波
2014年9月5日,三岔路口派出所接到某某农贸市场内一群众报警,称有一小偷在其摊位旁偷蔬菜,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嫌疑人带入所内进行询问。在所内核对嫌疑人信息时,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1967年3月4日出生,曾于200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执行地为涡阳龙山劳改农场,201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减刑一年,执行地为合肥白湖农场,阜阳九龙监狱。联想到韩某某是个惯犯,而距离最近一次瑶海被盗事件则是8月15日,当时保存的监控还在,播放后发现,摄像头内的犯罪嫌疑人正是韩某某。民警首先将韩某某全身检查一番,搜到老人式手机一部,其余无任何东西,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对于一个盗窃惯犯,不应该使用老人式手机,开机后查看信息却看到这样一条信息:“这位朋友你好,我的包是不是被你捡到了,里面有我要交的房租费以及给孙子交的学费,当然这些都可以不要,能不能麻烦你将我的养老保险金的单子送还给我,那些都比较重要。”,看到这则信息,民警震惊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信息是当天发送过来的,也就是说在之前没有多久,嫌疑人韩某某已在别处进行一次扒窃,然后来到瑶海大市场进行偷盗,只是不巧的是被群众抓到不放。民警通过老人机联系到失主,失主没过多久就到达所内,失主是位老人,在颖东区蔬果超市对面坝子边卖大蒜,上午时买菜的较多,老人忙着生意却一时疏忽,包放在旁边,不慎被盗,包内现金有3000余元,并含有手机一部,养老保险金办理单据,存折等物品。在对韩某某进行讯问时,韩某某还存在一丝侥幸心理,但随着证据摆在面前,其才对自己做过的事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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