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本地 >> 正文

2人因传播网络谣言!被颍东警方处罚!

来源:网安大队 热度:0 时间:2024-06-24
导读:为进一步整治网络谣言乱象,有效净化网络环境,颍东公安依法查处两起网络谣言案。近期典型案例1.近日,颍东辖区网民肖某为博取关注,在某视频平台故意编造发布“某地医院出现SK5病毒,十三名男女感染病毒死亡”

为进一步整治网络谣言乱象,有效净化网络环境,颍东公安依法查处两起网络谣言案。


近期典型案例

1.近日,颍东辖区网民肖某为博取关注,在某视频平台故意编造发布“某地医院出现SK5病毒,十三名男女感染病毒死亡”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肖某被颍东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近日,颍东辖区网民李某为吸引流量,故意捏造“人贩子出现新型手段,利用改装救护车摘取器官”的虚假信息,并发布在某网络视频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李某某被颍东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法律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阜阳热线网公众号
栏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