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出台制度 家长可不定期入校陪餐
孩子在有食堂供餐的学校就读,一些家长总对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不放心”。近日,我市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出台制度,及时回应这一关切。今后,我市学生家长可以不定期走进校园,陪孩子一起吃食堂饭菜。
目前,全市已有2700余所学校食堂为学生供餐,有效满足了学生就近就餐需求。在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指导的基础上,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又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堂实施风险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政约谈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拓展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内容,为校园食品安全系上多道“保险栓”。
其中,《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有食堂供餐的学校在落实好学校负责人陪餐计划的同时,制定学生家长陪餐计划,不定期安排学生家长陪餐。
陪餐家长的选择,由学校和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提出,一般从各年级在读学生家长中,选择政治觉悟高、有一定知识水平、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的家长参加,原则上每个年级选择1位,并根据学校实际,每学年进行动态调整,实行台账管理。
该制度还明确,陪餐家长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并建立台账。各级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监管部门布置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抽查、督查等工作时,应邀请一些学生家长参加。
“通过学生家长走进校园食堂,亲身体验用餐质量,亲自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可以提出更加具体、详实的问题,并积极督促学校整改提高,进而促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质效提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将会同教育等部门,积极推进学生家长陪餐制度有效落实,进一步守护好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