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公告!速来登记!
一、核实登记时间
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期限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12日。
二、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在“太岛公司”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三、核实登记地点
阜阳市辖区各县市区法院按照属地就近原则设立核实登记点,对省内、省外籍或本辖区内的集资参与人予以核实登记。核实登记地点将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告知。
四、核实登记内容
信息核实工作人员将对集资参与人以下信息逐项核实、采集、登记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实际居住地址;
由他人代办登记的,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信息材料(包括: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委托授权书、继承人带上户口簿证明与集资参与人的关系,复印存档);
2、联络信息:居住地详细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号码;
3、集资信息:填写参与金额、返现金额,集资原始票据;
4、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及开户网点名称。
五、核实登记注意事项
到登记点参加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应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参与集资的原始票据以及本人名下用于收款的银行卡到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指定的核实登记地点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书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按《公告》中(附件2、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表)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和集资参与人信息;
集资参与人死亡、失踪、下落不明的,由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身份关系证明和参与集资人的原始票据以及本人名下用于收款的银行卡等材料进行登记;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核实登记;
上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继承权利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的,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委托手续、继承权利人证明材料;
集资参与人对参与金额、返现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核实登记时提供银行交易明细等,能够证明集资信息的证据材料。
疫情期间集资参与人去登记点现场信息核实登记的,按防疫要求接受登记点人员的查验。
此次对太岛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原则上按照属地管辖、就近登记,跨辖区登记原则上不予受理,省内、省外人员可到就近的登记点登记集资参与人的信息;
此次信息登记是案件资金清退最重要的基础工作,集资参与人登记时要实事求是,对登记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信息登记只接受线下到本辖区设置的登记点登记,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登记点预留咨询电话咨询;
六、特别提示
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日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七、法律风险提示
集资参与人应按照《公告》要求在确定的期限内进行核实登记,未进行核实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相关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集资参与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20。
咨询电话:(各登记点咨询电话附后)
附:1、阜阳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登记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表
2、“太岛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表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