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市8名干部被通报!
芜湖: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丁晓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宴请安排等问题。
2011年至2019年,丁晓水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受某人防设备公司负责人等所送字画、礼品、礼金折合11.726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礼品折合8.726万元。2017年和2018年,丁晓水与家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前往天柱山、黄山风景区等地旅游,期间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丁晓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丁晓水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恩东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王恩东于2019年和2020年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以及2021年春节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总计价值10.06万元。王恩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王恩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繁昌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殷自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7年至2021年期间,殷自胜大肆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以及价值7.08万元的高档烟酒;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且在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多次违反防疫规定到企业内部食堂参与聚餐。殷自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殷自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宣城: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孙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0年春节前,孙远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共价值2010元。2021年12月,孙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李祥等人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2016年至2021年期间,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累计违规购买价值116012.9元酒水和3610元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李祥、分管副主任田永兵、办公室主任马宁等人对此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同时,三人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3月,李祥、马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田永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旌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原局长潘志明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问题。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潘志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违规用于公款吃喝、购买烟酒、购买礼品等支出共计171055元。同时,潘志明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11月,潘志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