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事关阜阳这些车辆!
来源: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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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21
导读: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依法扣留的车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前往相关大
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依法扣留的车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前往相关大队(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五、六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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