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施行!严打这类行为!
11月30日,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亮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主要特色作了介绍。他指出,《条例》是规范我市燃气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9年底,城市天然气管道总长度2030.85公里,储气能力66.86万立方米,用气户数达到45.37万户,燃气用户总人口191.26万人,用气普及率达到84.02%。
《条例》共7章50条规定了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与服务、使用与维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市管理单位存在部门职能不明确、经营者责任不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服务行为不规范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从民生安全保障的角度出发,对瓶装燃气配送、燃气用户使用燃气从事餐饮行业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因事“定”策,可操作性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飞虎对《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了表态发言。他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燃气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条例》;要继续支持并积极推动我市燃气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燃气经营违法行为和违法违规使用燃气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对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的经营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