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
昨天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了
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骗提公积金案例
为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严格执行阜公积金[2020]25号文件精神,阜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作人员按照文件指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审核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现通报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骗提公积金案例。
2020年9月14日,洪河桥中心学校公积金缴存人员缪某在阜阳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渠道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资料显示其在福建省三明市(即其妻子户籍所在地)全款购入现房一套。
当天,阜南县管理部工作人员将其提供的契税、增值税、房产证及结婚登记证书发送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其协助调查。
2020年9月24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向我部正式回函,其核查结果显示,缪某提供的结婚登记证书与房屋不动产证书均为作假。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缪某的行为的严重扰乱了公积金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按照阜公积金[2020]25号文件,因其严重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公积金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其提取和贷款;将其行为通报其单位;对涉嫌伪造及使用结婚证、发票、不动产证书等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管理中心将及时向司法中心移交线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