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视曝光:阜城某楼盘10万“认筹金”成“中介费”?业主们炸
来源:阜阳热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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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近日,阜阳同昇玫瑰园的部分业主反映,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总价和自己实际交钱并不一致!当初认筹交的10万元,并没有在合同中体现。一套房子,他们要比实际价格多出10万块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业主周先生介绍,2017年7月份,他和爱人来到阜阳同昇玫瑰园售楼部,计划购入一套住房。当时置业顾问说,买房子要交10万块钱认筹金。 当时置业顾问介绍这10万可以作房款用的。随后,周大哥成功选房,并缴纳了首付款。周大哥说,购房合同下来以后,总房款是89万多,可是他实际付的是99万多,多的10万块钱哪去了?
为了买房,阜阳的小李也缴纳了10万块钱的认筹金,而当时置业顾问和他说的很清楚,这笔钱是要计算在总房款内的。
据了解,和有着相同遭遇的共有30多人。一般来说,认筹款都会被计算在首付款内,那么这些业主交的这10万块钱认筹款究竟去了哪呢?
为了弄清楚情况,业主们首先找到了阜阳同昇玫瑰园的开发商,不过开发商的答复让他们不能接受。业主鲍先生说:“开发商说这是高出的溢价,算是中介的意思,高出的溢价由我们业主来承担。”周先生介绍:“开发商给我们回复,说他的房子现在就值这么多钱,比如说我交了99万,我付99万块钱,他合同上只有89万, 但是他说他的房子就值99万。”业主们说,当初交这十万块钱认筹款时,置业顾问一再表示,会计算在总房款内,那么,这笔钱究竟去了哪里呢?
最后业主查认筹金小票,才发现这个十万块钱并不是交给房管局的监管账户,而是交给了第三方,一个业主们不知道的公司, 上面小票上盖的也是他们的章。业主们说,当初他们是在售楼部交的这十万块钱,只有一张收据,后来交首付款时,这张收据也被销售顾问给收了回去。从业主提供的收据复印件上记者看到,上面只写明了所交金额,并没有标明款项的内容,公章显示收款方是一家名叫合肥钱财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泉同昇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放表示,如果业主觉得受到了欺骗,他们可以选择退房。并且会协助客户,追回钱财公司向他们收取的服务费。
不过,对于退房的解决方案,业主们并不认可,目前他们正在收集证据,计划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权律师王广友看来,首先应该查明这十万块钱的性质。如果这个十万元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收取预售款或者定金,那么该款应该记入房屋价格当中去。如果这十万元,认定为该中介公司的服务费用,这种情况和开发商是没有关系的。 (图文来源:安徽卫视 AHTV法制时空 阜阳新闻网)
据业主周先生介绍,2017年7月份,他和爱人来到阜阳同昇玫瑰园售楼部,计划购入一套住房。当时置业顾问说,买房子要交10万块钱认筹金。 当时置业顾问介绍这10万可以作房款用的。随后,周大哥成功选房,并缴纳了首付款。周大哥说,购房合同下来以后,总房款是89万多,可是他实际付的是99万多,多的10万块钱哪去了?
据了解,和有着相同遭遇的共有30多人。一般来说,认筹款都会被计算在首付款内,那么这些业主交的这10万块钱认筹款究竟去了哪呢?
最后业主查认筹金小票,才发现这个十万块钱并不是交给房管局的监管账户,而是交给了第三方,一个业主们不知道的公司, 上面小票上盖的也是他们的章。业主们说,当初他们是在售楼部交的这十万块钱,只有一张收据,后来交首付款时,这张收据也被销售顾问给收了回去。从业主提供的收据复印件上记者看到,上面只写明了所交金额,并没有标明款项的内容,公章显示收款方是一家名叫合肥钱财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们告诉记者,按照开发商的说法,这10万块就相当于是中介,中介报销这些房屋 ,包销是6000多,按备案价包销。但是溢出的部分,1000多块钱一平方,那个价格是他们的包销费用。但是业主们认为,第三方公司收这十万块钱,并没有跟业主达成书面协议,而且业主也没见到第三方公司的人!对于业主们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那么对于这10万块钱,同昇玫瑰园的开发商,会作何解释呢?
同昇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放表示,之前他们和合肥钱财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包销协议,开发商提供房源,钱财公司负责组织客户,至于部分业主所反映的10万元认筹款的事情,完全是钱财公司和业主之间的事情:“两家公司的协议上根本就没有这一条,他们收钱这个条款,只是帮我们组织客户,到我们这里进行团购。 我相信我们公司是不可能参与到这里面去的,刚才我们也讲了,我们1200多套房,这30多个客户,就已经充分说明一定不是我们企业行为。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按照业主的说法,当初首付款是交给开发商的,且在交款的时候,一并将10万块钱的收据交给了财务。如果是这样一个程序,开发商有没有发现问题,并对购房者做出说明呢?同昇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放表示,当时这个单据最终被谁收走的他并不清楚,因为这个具体操作过程是一年前的事了。
让人意外的是,作为第三方,合肥钱财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这10万块钱的解释,仅仅是一个口头约定。合肥钱财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孙宇说,他们没有签订协议,只是一个口头约定,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至于约定的内容是什么样的?这位第三方经理表示具体的他也不清楚!孙宇告诉记者,他们这边是属于服务佣金,包括他们组织一些线下和线上大型活动的费用,推广前期一些费用,还有公司合理的利润,主要包括这些费用。但是这个东西当时有没有跟业主讲明白,不讲明白,业主这么可能会交这十万块钱呢?
不过,对于退房的解决方案,业主们并不认可,目前他们正在收集证据,计划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权律师王广友看来,首先应该查明这十万块钱的性质。如果这个十万元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收取预售款或者定金,那么该款应该记入房屋价格当中去。如果这十万元,认定为该中介公司的服务费用,这种情况和开发商是没有关系的。 (图文来源:安徽卫视 AHTV法制时空 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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