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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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6
导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践行核心价值 打造好人阜阳”主题实践活动,凝聚起实现“皖北争一流、全省赶平均、同步达小康”目标的强大精神力量,市文明委决定从4月至7月开展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市文明委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阜阳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同时成立评选委员会。现就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勤劳节俭模范”六个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2名,共12名;各奖项设立提名奖2名,共12名。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及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具体事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类别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困、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深受邻里和社会好评;
勤劳节俭模范: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个人和社会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每位道德模范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省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道德模范候选人须年满16周岁。
三、推荐办法
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每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各推荐1名,某一类别没有合适人选可改推其他类别,但六类合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6名。所有推荐候选人于4月20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各地群众、各级各类组织及中直、省直驻阜单位等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人选,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县市区或单位,由各地、各单位进行筛选。各地群众、各级各类组织及中直、省直驻阜单位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4月17日,接受推荐的联系方式为: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fyswmbsxdd@126.com ,地址:阜阳市清河路市委八楼市文明办思想道德科,邮编:236000,电话:2291776)。
四、公示投票
市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每类4名共24名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5月,市组委会办公室将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选票,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刊登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群众投票。
五、命名表彰
市文明委将根据群众投票和市评选委员会投票的综合情况,确定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由市文明委进行命名表彰。
特此公告。
阜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5年4月8日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勤劳节俭模范”六个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2名,共12名;各奖项设立提名奖2名,共12名。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及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具体事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类别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困、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深受邻里和社会好评;
勤劳节俭模范: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个人和社会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每位道德模范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省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道德模范候选人须年满16周岁。
三、推荐办法
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每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各推荐1名,某一类别没有合适人选可改推其他类别,但六类合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6名。所有推荐候选人于4月20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各地群众、各级各类组织及中直、省直驻阜单位等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人选,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县市区或单位,由各地、各单位进行筛选。各地群众、各级各类组织及中直、省直驻阜单位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4月17日,接受推荐的联系方式为: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fyswmbsxdd@126.com ,地址:阜阳市清河路市委八楼市文明办思想道德科,邮编:236000,电话:2291776)。
四、公示投票
市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每类4名共24名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5月,市组委会办公室将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选票,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刊登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群众投票。
五、命名表彰
市文明委将根据群众投票和市评选委员会投票的综合情况,确定第三届阜阳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由市文明委进行命名表彰。
特此公告。
阜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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