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公益人士“老仔”宣布退出《阜阳公约》的前前后后
被取消蓝天救援队队籍 ;“救援收费”等事件背后的真相;
网民感叹:公道自在人心!
安徽财经网讯:9月3日,认证为蓝天救援队官方微博的@蓝天救援队 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篇头条文章,这篇题为《关于取消曹春雨蓝天救援队队籍的通知》的文章矛头直指著名公益人士“老仔” 曹春雨和他的阜阳蓝天救援队。文章发布后,立刻在全国公益圈中引发了强烈关注。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了解事情的原由,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联系并独家采访了老仔。
图为蓝天救援队发布的《关于取消曹春雨蓝天救援队队籍的通知》
老仔和他的阜阳市蓝天救援队为什么要退出《阜阳公约》?
老仔(本名曹春雨)在接受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专访时说,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向大家说一下蓝天救援队的历史,又为什么出现一个《阜阳公约》?当初签订《阜阳公约》真正目的是什么?
图为“老仔”接收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采访
“说来话长,我就捡重要的说吧”老仔说,“其实蓝天救援队这个名称的属性跟现在的所谓的蓝天救援总队是不一样的。我最早接触蓝天这个词是在2010年,那时我刚刚做公益不久,就6、7个人,而且都是自己的家人和员工,没有起名称,也谈不上什么队伍,就是想做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
2010年的玉树地震时,老仔带领他的志愿者团队也到灾区支援,结识了全国各地的志愿者队伍,就在那时认识了北京市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队长就是现在自称为蓝天总队队长的远山(本名张勇)。大家在救灾期间交流时,就感觉他们的“蓝天”这个名字很好听,大家一阵商议后,就倡议回去都把自己组建的救援队改为“某某(地名)蓝天救援队”,这样一来又好记又好听。“虽然都叫某某蓝天救援队,但是大家都是平等的兄弟队伍,没有谁管理谁这一说”老仔说。
从玉树回来后,老仔就把自己的救援队改名为阜阳蓝天救援队,“那时的很多蓝天救援队所从事的工作都不一样,有的在山区,就侧重于山区救援,有的侧重于陆地救援,还有的不知道干什么。阜阳是人口大市,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多,留守儿童也多,每年发生的溺水事故也较多,再加上看到有人打捞尸体时挟尸要价,我们的救援队就从水上救援做起,立志把挟尸要价的现象消灭掉。”
经过几年的发展,阜阳蓝天救援队参与水上救援的次数越来越多,经验也越来越丰富。在此期间,老仔又发明了一个专业的水上救援打捞工具,此工具非常实用,打捞效率非常高,被同行起名叫“老仔钩”。那几年,经常有全国各地的救援队来阜阳学习,空闲的时候老仔就带领他的队员走出去,分享水上打捞经验,免费向各地救援队赠送老仔钩,阜阳蓝天救援队名声也随之扩大开来。
图为曹春雨向救援队队员演示“老仔钩”
2014年,老仔接到了北京蓝天救援队队长远山的电话,他建议组织全国各地的救援队到阜阳搞一次水上救援技术交流大会,老仔欣然同意。于是在2014年的9月14日,108支救援队从全国各地齐聚阜阳,阜阳蓝天救援队精心组织,面授技艺,大家受益匪浅。就在交流会的期间,北京救援队的队长远山起草了一个协议,这个协议就是所谓的《阜阳公约》。
“当时大家认为签订公约的目的,就像远山在发表演说时讲的,旨在建立规范化的中国民间应急救援体系,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让蓝天人在公益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老仔回忆说,“我当时一直沉浸在队伍壮大的喜悦和激动中,根本没有注意公约的文字细节,但是有几个救援队看了公约后,认为公约的第四条存在问题,第四条说‘“蓝天救援队总部与全国各地蓝天队伍的关系是直属管理关系,不是联盟关系”,他们当时就提出了异议,认为全国这100多个蓝天救援队原本是平等的兄弟关系、联盟关系,怎么突然就成了‘隶属关系’?于是就有救援队拒绝签字。阜阳蓝天救援队当时就没有考虑那么多,心想有个统一的组织更便于以后在大灾大难时统一调度,步调一致搞救援,于是也就在公约上签了字。”
让老仔没有想到的是,自从签订了这个公约,各地的救援工作不但没有很好的发展和推进,反而被套上了“紧箍咒”。“比如,我老仔作为安徽的联络官要去山东交流,只要出省,就必须提前跟总部报备。救援也是如此,假如有人请我们去阜阳以外的地方支援,必须经过总部的批准方可”,“更加离谱的是,不允许我们跟蓝天救援队以外的任何公益组织进行合作交流,我发明的老仔钩本打算无偿推广全国,总部一再阻止。”老仔越来越感觉到,蓝天总部的种种做法与当初签订《阜阳公约》时的初衷背离很远,于是在2016年的3月,他先是辞去了“蓝天救援队安徽联络官”职务,同时表示,如果总队一直这样控制阜阳蓝天救援队服务于更广泛的人群,他们就退出《阜阳公约》。
图为“蓝天老仔” 曹春雨宣布退出《阜阳公约》的声明截图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老仔发现总队的“掌控”野心没有任何收敛,加之根据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有“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的明文规定,回想起自从《阜阳公约》签订后,蓝天救援队总部出台的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规定及奇怪现象,老仔于2016年8月10日发表声明,正式宣布退出这个有悖初衷、违反国家规定的《阜阳公约》。
新华社刊发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但是令老仔没想到的是,9月3日,蓝天救援队官方微博竟然发布一个头条文章,在这篇名为《关于取消曹春雨蓝天救援队队籍的通知》的文章里,对老仔及他的救援队进行了恶意污蔑、诽谤。为了以正视听,老仔就联系了记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这篇文章里所提及的各种“罪证”的真相。
关于文章中列举的几次收费及高价倒卖队服问题
关于@蓝天救援队文章中列举的几次救援收取费用的问题。老仔说,自从阜阳蓝天救援队建队以来,我们所进行的数千次救援中,没有一次收费行为,文章中提及的几次所谓“收费行为”,是长途跨区救援后,当地政府部门或当地蓝天救援队给的车辆加油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根本不存在向被救助者收取救援费一说。老仔说,“长途跨区救援由被支援地区支付路费是蓝天救援队总队引导大家的一贯做法,这样的做法我可以举出不下三百例。我们刚开始还不适应,因为我们以前从来都没有收过加油费、路费的先例”,但随着阜阳蓝天救援队名气的增大,外地的求助也越来越多,对于从不接受社会捐赠的阜阳蓝天救援队来说,路途开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就在2016年的几次长途救援结束后,才接受了对方给的路费。
老仔说,“这几次象征性的路费补贴其实远远不够我们的路途开支,比如他们在文章里列举的1000元的收费问题,那是我们被请求去江苏淮安支援,当时我们开了一辆依维柯车,去了11个人,救援了两天一夜,来回车辆加油加上我们吃饭等的费用,一共开支了3000多,临走前送给对方价值400多元(制作成本)的工具,还给他们进行了培训,过后他们救援队转给了我们1000块钱,就这样竟然被蓝天总队污蔑成‘救援收费’;还有文章里那张2110的条子,那是我们去蚌埠支援,同样是干了两天一夜,蚌埠救援队给了我们700元的路费,至于事后蚌埠救援队为何收人家2110元,我们压根都不知道。想到这些都觉得心寒啊!”
图为蓝天救援队发布的阜阳蓝天救援队加价卖服装证据截图
至于加价卖服装一事,老仔说他之前压根不清楚怎么回事,后来看到这个文章后一打听才知道真相,原来竟然是因为北京蓝天救援总队的人不卖给刚刚成立的芜湖救援队队服,芜湖救援队的队长以前就是阜阳蓝天救援队的主力,于是他就委托阜阳救援队的队员,在网上以250元一套的价格为芜湖救援队买了18套衣服,加上180元的邮递费,正好合260元一套,于是被说成了高价倒卖服装。老仔气愤地说,“这完全是芜湖救援队被逼无奈,阜阳蓝天救援队的队员出于兄弟感情,帮忙在网上买的队服,哪来的高价倒卖服装一说呢?”。
张云山 韩辉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 记者 杨文艺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