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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破获“2013.11.01”特大抢劫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来源:安徽财经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6
导读:
    阜阳热线网讯(巩彬 记者杨文艺)2013年11月1日上午8时许,临泉县城关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工作人员将被害人陈某某控制,将被害人劫持到临泉政务新区附近,将车内的118万9千元货款及一部苹果5手机抢走。

    案件发生后,省市县领导高度重视,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李建中,副厅长许刚,阜阳市委书记于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立兵等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分别签批要求快速破案、及时追赃、挽回影响。省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峰、市局党委成员柳西才坐镇临泉指挥督导破案。刘立兵书记也专程赶赴临泉,听取案情汇报,指挥市局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临泉开展侦破。临泉县局随即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琦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20余名警力全力以赴开展侦查工作。

    侦查员在受害人家附近的一个监控镜头中,发现7点15分,一辆黑色无牌起亚轿车停在受害人楼下,8点37分离开,与被害人陈某某描述的作案车辆以致。经调取县城各出城卡口监控,发现嫌疑车辆驶往阜阳方向。侦查员随即对临泉至阜阳的沿途各个卡口逐个查看,该车消失在阜阳市区。

    侦查员立即赶到阜阳一家起亚4S店,经专业人员辨认,该车是一辆新款起亚福瑞迪轿车,购买时间不超过半年。侦查员随即对阜阳所有4S店进行摸排,将今年以来销售的该款163辆车资料全部调取,逐个排查,发现其中一辆车在案发前曾到过临泉。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车为阜阳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

    11月4日,侦查员连夜赶到汽车租赁公司,调取租车人的信息,并查看该车在案发前后的行使轨迹。经比对,该车的外貌特征及行使轨迹与监控显示的嫌疑车辆完全一致。公司老板回忆说,租车人为两名男子,遂确定这两名租车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侦查员根据租车人登记的身份证、驾驶证信息,很快确定了两人身份,分别为临泉韦寨人冯某某和宿州市埇桥区人李某。民警迅速围绕二人开展工作,发现冯某某在临泉县城开一家彩票销售点,李某在旁边开一家理发店,二人喜欢购买彩票,欠了一大笔债务。

    经过大量摸排走访及缜密调查,民警发现李某已潜逃至浙江省台州市。专案组果断决定,兵分两组,一组由临泉县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韦峰带队前往台州抓捕,一组对冯某某秘密布控。

   11月6日,专案组下令台州、临泉两地同时行动。当日上午11时,我专案民警在临泉县韦寨镇中学门口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抓获归案,同时另一组工作人员在浙江台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台州市椒江区群辉小区租房处将同案人员李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李某到案后,交代二人因为赌博欠账,2013年9月份即开始预谋绑架陈某某索要赎金100万元。二人先从阜阳某租车行租了一辆悦达起亚福瑞迪轿车,并买了手铐、玩具手枪、警用作训服、绳子、头套、口罩、空气清新剂等作案工具,后二人多次跟踪陈某某的白色奔驰越野车进行踩点。10月31日晚,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李某二人开车跟踪陈某某的白色奔驰越野车进行踩点。11月1日早上7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开车在临泉县南静波中学北门对面马路接到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将车开到凯悦小区院内,后把车停放在陈某某白色越野车西边。早上8时许,陈某某拿着装钱的袋子下楼上车,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李某尾随上车,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持玩具手枪将陈某某控制,两名犯罪嫌疑人开着被害人陈某某的汽车劫持着陈某某到政务新区后,准备向陈某某家人索要赎金时。因发现车内有大量现金,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李某将车内107万9千元现金(因被害人陈某某所在公司统计错误,错报为被抢数额)和陈某某的苹果5手机抢走后开车逃走。二人逃往阜阳后将租来的起亚福瑞迪轿车还给租车行,又从另一租车行租了一辆别克轿车返回临泉。在临泉县杨桥附近将被害人陈某某的苹果5手机扔到一处桥下,并将作案用的工具扔在杨桥镇南另一处桥下。后二人返回临泉将抢来的钱分掉,冯某某分到87万9千元,李某分到20万元。

    因破案及时,根据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李某的交代,办案民警在冯某某朋友家中将86万9千元赃款追回,在李某朋友租房处将16万元赃款追回,共计追回赃款102万9千元。

   11月8日上午,临泉县公安局全体干警在县公安局大门外列队欢迎专案组凯旋归来,并当场举行了退赃仪式,现场近千名群众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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