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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颍州法院分别判刑

发布时间:  浏览: 0 次  来源:阜阳公众网

         近日,刘某某等13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颍州区人民法院受审。

 

  2012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刘某某等13人先后加入“黄氏顺兴有限公司”传销组织,以推销“海之慧”化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顺序发展了五个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近百人,涉案财物一百余万元。

 

  颍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一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至五万元,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颍州法院)

    责任编辑:刘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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