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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多重保障参保群众从容面对重特大疾病

发布时间:  浏览: 0 次  来源:阜阳热线网

  颍州区注重“防未病、看小病、治大病”,保障“小病能看”的基础上,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稳步推进大病保险,着力解决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看病贵问题,织起多重保障网,助力参保群众从容面对重特大疾病。
一、继续完善基本医保,基本实现“全民覆盖”。
2016年颍州区率先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实现“六统一”。2018年进一步转变经办体制,率先实现了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基本医保业务。城乡居民参保率连续三年稳定在95%以上,2018年参保率达到103.22%,实现了应保尽保、全民覆盖。
二、稳步推进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
  自2014年国元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以来,建立了覆盖全区参保群众的大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的补偿,建立起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压力。2017年1535人(5402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累计支付1678.8万元,大病保险人均报补10936.81元,累计报补比例达68.46%。
三、实施“全民综合医疗再保障工程”,从源头控制因病致贫。
  2018年1月1日起,颍州区全面实施“健康脱贫全民综合医疗再保障工程”。由政府为城乡居民参保群众,按每人26元标准设立专项基金,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保障对象“再补偿”“再补充”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并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一是“8579”再补偿。对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因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综合补偿后,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仍然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分段累积按比例再补偿(简称“8579”再补偿)。即累计个人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8000元以上部分,0—2万元部分再补偿50%,2—5万元(含2万元)部分再补偿70%,5万元及以上部分再补偿90%,封顶线20万元。
二是“1567”再补充。对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不脱政策人员)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及非贫困人口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8579”再补偿后,年度内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自付合规费用仍然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再给予分段累积按比例“再补充”(简称“1567”再补充)。即累计个人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0000元以上部分,0—5万元部分再报补50%,5—8万元(含5万元)部分再报补60%,8万元及以上部分再补偿70%,封顶线10万元。
新政实施后,使全区69.2万参保群众受益,切实解决群众担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源头控制因病致贫现象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颍州区民生办)
 

    责任编辑:刘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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