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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岁的妇女李某某,先后三次与他人共同生活,但是均未履行登记结婚手续。与第一任男友育有一女李某,今年刚满十五岁,在临泉某寄宿制中学上学.李某某与第二任男友未生育子女,后来又和第三任男友残疾人王某某同居,生育三名子女,在阜城租房居住。期间,李某某经常离家外出,王某某十分不满,两人经常发生争执。前些日子,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李某某不辞而别,失去联系。王某思“妻”心切,遂到临泉将李某带到阜城一家宾馆,让李某和母亲李某某联系。二十六日晚上,李某某来到阜城和女儿见面,发现上当,非常气愤女儿胳膊肘子往外挂拐,联合李某欺骗自己,遂对女儿李某大打出手,在场群众看不过,就拨打110 报警。李某某自知理亏,匆匆逃离现场。

民警带赶紧带女孩到医院检查伤情,所幸并无大碍。女孩不希望警方追究母亲的法律责任。
按说这起警情已经处理结束,可是民警总觉得女孩有难言之隐,就把女孩叫到一旁详细了解情况。女孩犹豫许久,才对民警说出自己的遭遇。原来,女孩很小时就和母亲离开生父,母亲性格暴躁,现任继父王某某对自己也很粗暴,抚养自己的是前任继父的双亲! 她不愿意投靠母亲,也不愿意和王某某一起生活,她只想立即回到学校上学。听了女孩的话,民警忍不住流下眼泪。他们不忍心把女孩送往救助站,当即决定: 连夜把女孩送回学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孩子是国家的未来,让我们对家庭,对孩子多一分责任,多一分担当。(杨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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