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阜阳市颍州区多方筹集资金、勤勉履职尽责,大力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处,日供水能力31750m /d,结束了全区46.32万农村居民浅水井吃水的历史。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中,颍州区积极探索建后管护体制机制,逐步摸索出一套“政府为主导、部门为主体、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行”的监管机制,通过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公司化管理,实现了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使农饮安全工程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资金保障
夯实领导架构。充分认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及时调整充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
加大资金投入。民生工程实施以来,颍州区积极统筹地方财政、扶贫、社会等资金2.66亿元,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1年起设立区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100万元,并根据工程建设和运行状况逐年提高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多年来,已累计投入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000多万元,有力保障了农村饮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强化资金管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护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开设专门账户、配备专业财会人员、实行专人专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闲置,有效保障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坚持市场方向,盘活工程“三权”
明确所有权。根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规定,按照供水工程“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全区32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一律由区水务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避免了个别企业或个人独占水厂所有权的现象。
规范管理权。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中心对全区32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集中管理,通过开展技术服务、业务培训、对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对供水水质开展巡检等方式进行管理。严格开展供水管理单位考核,奖优罚劣,确保管理规范,工程运行正常。
搞活经营权。针对20处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在保持所有权、管理权不变的原则下,通过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择优选择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厂经营。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取得经营权后,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理单位按照要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和养护;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目前全区已有6家专业化管护公司参与水厂建后管护。
三、坚持日常管理,加强政策宣传
注重岗位练兵。制定《颍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手册》,开展基本操作知识培训,指导熟练掌握机电设备操作、工程运行维护、水质检测和化验等操作技能,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深入到户提供热情服务的自觉性。
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供水经营单位加强巡查次数,重点巡查管道有无漏水、腐蚀、地面塌陷、人为损坏等现象和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全区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33个村居所在地及村庄、学校、商店等显著位置公示各水厂经营单位及区农村饮水管理中心服务监督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制度,及时排除用水故障,赢得广大群众的好评。
做好政策宣传。组织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在供水受益区域内,发放宣传单近10万份、宣传手册1万余份、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政策宣传,引导树立“水就是商品,用水必须交费,随意损坏供水设施行为就是违法行为”的意识,使更多群众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守护者。
四、规范水质监测,合理确定水价
规范开展水质监测。成立颍州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和水质监测中心,配备水质检测人员及水质监测车辆,落实所需检测经费,开展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质安全。全区20处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均设立了水质化验室,配备了检验人员和检测设备,定期开展水质自检,检测项目及频次符合相关要求。
合理确定水价。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本微利、鼓励使用、节约用水、合理负担、良性循环”的原则,水费收缴实行,“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两部制征收。基本水费按照每户每月收费5元,供水3吨,分年度包干使用;全年超过36吨以上部分按照2元每吨进行征收,年初预缴,年终结算,开具统一印制的水费收据,让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供稿人:裴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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