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本地 • • 正文

阜阳临泉公安公布3起典型案例 ,3人因造谣被处罚

发布时间:  浏览: 0 次  来源:临泉公安

案例一:2023年12月21日,谭棚张某某在短视频平台编造“外国人来中国换器官”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张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1月3日,宋集白某某在短视频平台编造“某县学生长期受虐待坠亡”等不实信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白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1月11日,庙岔韩某某在短视频平台编造“疫情控制不住阜阳各公共浴室关门”等不实信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韩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大家知法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责任编辑:姚莉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发展历程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报价   |   

Copyright © 2012-2022 FYrexian.com 阜阳星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20207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