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方元朝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两年);
杨亚军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主任;
宋 伟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任(局长);
李保平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李 岩同志为县科技局局长;
蔡 彪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牛俊岭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常中利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韩永辉同志为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长(主任);
张卫华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高峰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局长;
周道锋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郭跃翔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 杰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魏明魁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杨建周同志为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侯继山同志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局长;
赵志河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宋干戈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周鹏飞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峰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柳洪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孟 俊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郭 军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世超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彭 鹏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 森同志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 俊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人员名单
王 春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凯捷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 昊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毕雯琦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 静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晓倩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运海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责任编辑:刘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