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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9 日 ,界首交管大队三中队联合市公安局巡防大队履行夜查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行动中,查获一名酒驾机动车驾驶人,该驾驶人为自己辩解说:“我是中午喝的酒,到晚上怎么还是“酒驾”?你们的检测仪有问题吧! ”
当日 20 时许,一辆机动车号牌为“皖KE 5393 ”的小型汽车,途经市中原路老公安局车门口路段处时,被三中队夜查民警拦查,经现场检查,该驾驶人出示了相关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该车行驶证。检查中,民警从该驾驶人身上闻到有阵阵酒气。
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超出了“酒驾”规定标准,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将该驾驶人带至交管大队办案中心作进一步处理。经民警网上查询,该驾驶人姓名为王某,太和县蔡庙镇人。中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当晚被民警查获。王某向民警辩解说:“我是中午饮的酒,怎么到现在还是“酒驾”呢?是你们的检测仪有问题吧!”民警使用另一台检测仪对其重新进行检测,其结果是同样的。面对检测结果,王某无言以对。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有关规定,对王某做出了罚款 15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降级的行政处罚。
(余静静)
- 责任编辑:刘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