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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消防通道被堵!安徽文一物业屡遭行政处罚 多地业主投诉不断

发布时间:  浏览: 0 次  来源:上游新闻

违规收费、强行捆绑销售、消防通道被堵······8月11日,上游新闻从信用中国了解到,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湖新区分公司因违规收取电费问题被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此外,因消防车通道被堵被肥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其处以7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湖新区分公司在对肥西县上派镇翰林水岸和翰林水岸上园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期间以小区物业的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需要费用为由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过程中在电费中加收电损及线路的损耗与维修成本等费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安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湖新区分公司处1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安徽)


上游新闻注意到,今年4月份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湖新区分公司因为翰林水岸小区东边有一处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堵塞,给消防车通行带来了困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肥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处以7000元罚款。

此外,今年1月份,有业主向颍上县人民政府投诉颍上县慎城镇文一锦门学府里物业费绑定车位问题,称本来已经满足了分车位的条件,现在物业却告知必须缴纳来年的物业费才能给车位。物业这种不合理的要求,让业主很是不解,“物业侵犯了我个人的权益,当然也包括整个文一业主的权利。物业费我可以缴纳,但是提前了4个月,我认为这是有问题的。”


▲当地政府回应:责令文一物业停止捆绑式行为,不允许提前收取物业费。图片来源/颍上县人民政府网站



慎城镇人民政府三日后回应,称经核实该小区分发车位情况属实,物业费缴纳与车位分发捆绑不符合物业管理规定,慎城镇物业办责令物业公司停止捆绑式行为,不允许其提前收取物业费。

另据媒体报道,去年3月份,合肥包河区文一塘溪津门小区业主也投诉小区物业强行捆绑销售。业主反映自己在塘溪津门买房子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被强行捆绑销售“铂金尊享”增值服务,物业费超过市场指导价1.44元/月·平方米一倍还多,当时签这个合同是迫于“这个是统一规定,不签这个就买不了房,定金也无法退还。”针对业主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会做好前期沟通工作。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文一物业系文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虹。经股权穿透,文一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创始人周文育之母罗其芳为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99%股份,同时,周文育持有公司1%股份。

    责任编辑: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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