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网络上各类信息层出不穷
网络谣言也时不时地被疯传
俗话说:“谣言猛于虎”
对于未经官方核实的信息
可不要先入为主,以讹传讹
不然,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2月2日上午8时许,网民张某在微博上发布虚假消息:“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朱楼镇张屯村十三队有一个得了新冠肺炎于昨日(2月1日)死亡。”
据了解,2月2日上午9时许,砀山县公安局朱楼派出所在相关警种的配合下将张某抓获归案,办案民警查明:砀山县近期未出现新冠肺炎案例,全县人民都在众志成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张某出于博人眼球、引起关注的心态,编造了不实言论在网络上发布。

警方提醒:疫情变化牵动人心,各级有关部门正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造谣传谣,涉及疫情的相关信息请以官方通报为准。对于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编提醒大家
疫情变化牵动人心
涉及疫情的相关信息
请以官方通报为准
不信谣、不传谣
做文明守法的好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