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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代理记账机构的行业管理,区财政局积极布置2017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
一是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取得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要求严格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行业管理规定,按时间节点,完成本机构的网上年度备案工作和书面年度备案工作。
二是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将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区民生办)
- 责任编辑:刘文明